概述
經臍環脫出的疝稱為臍疝。 臍位於腹壁正中部, 在胚胎發育過程中, 這各腹壁最晚閉合的部位。 同時, 臍部缺少脂肪組織, 使腹壁最外層的皮膚、筋膜與腹膜直接連在一起, 成為全部腹壁最薄弱的部位, 腹腔內容物容易於此部位突出形成臍疝。 在人體胎兒時期, 通過臍環部位有二條動脈、一條靜脈、卵黃管及臍尿管與母體相連, 以獲取營養。 在胎兒出生前後, 上述結構逐漸閉鎖, 臍環閉鎖時形成臍凹陷。 如果閉鎖不全或延期閉鎖, 剛胎兒出生後出現畸形及形成.
由臍環處突出的疝稱為臍疝。 臨床上分為嬰兒臍疝和成人臍疝兩種。
病因
1.嬰兒臍疝。 屬先天性。 發病原因有臍部發育不全, 臍環沒有完全閉鎖;或臍部的瘢痕組織薄弱, 不夠堅固。 在腹內壓增加。 (經常啼器、便秘、包莖等)情況下, 內臟可以從臍部突出而形成。 被蓋物僅為疤痕組織, 皮下和皮膚。
2.成人臍疝:較為少見。 可能與臍環處疤痕組織變弱有關。 誘因是妊娠、慢性咳嗽、腹水等。 疝內各物初期多為大網膜, 隨後還有小腸, 結腸等。 常因與疝囊壁發生廣泛粘連, 形成多房性間隙。
症狀
1.嬰兒臍疝:較常見, 多屬易複性疝, 嵌頓少見。 當啼哭, 站立和用勁時, 臍部膨脹出包塊, 一般直徑1~2釐米, 無其它症狀, 往往在洗澡, 換衣時無意中發現。
2.成人臍疝:多見於中年肥胖經產婦女。
治療
1.嬰兒臍疝, 色大多數可通過臍部筋膜環的逐步收縮而在一歲內自愈。 因此2歲前, 除非嵌頓, 可以等待。 採用非手術療法促使自愈如已滿2周歲, 臍疝直徑超過1.5釐米者宜用手術治療, 沿臍口1釐米處, 沿臍作半圓形切口分高皮膚和皮下組織, 顯著腹直肌前鞘, 疝環及疝囊, 正中切開腹自線, 游離疝囊, 回納疝內容物, 在疝環處切除部分疝囊後, 給予縫紮然後將兩側腹直肌鞘緣(即腹自線)間斷縫合, 最後縫合皮膚。
2.成人臍疝宜早施手術治療, 嵌頓時應緊急手術。
用藥原則
1.臍疝選擇性手術一般可不應用抗菌素。 2.疝出現嵌頓、絞窄時, 或疝無嵌頓、絞窄但合併有呼吸, 泌尿系統感染者, 即需應用藥物包括用藥框限“A”和“B”。 3.絞窄性疝術後出現併發症或體質衰弱者, 術後除應用“A”、“B”外, 尚可考慮應用新特藥物及支援對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