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鹽水飲(《丹台玉案》卷四)。
【處方】食鹽
【功能主治】湧吐宿食。 治宿食停滯不消, 或乾霍亂, 欲吐不得吐, 欲瀉不得瀉, 心中煩滿者。
【用法用量】將鹽用開水調成飽和鹽湯, 每服2升, 服後探吐, 以吐盡宿食為度。
【備註】本方原書中無方名, 現據《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卷十一補。
【摘錄】《備急千金要方》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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