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證名指關節因脫位而呈現屈曲, 內收, 內旋畸形者。 見《證治準繩·外科》卷六。 即髖關節後脫位證候之。 詳參胯骨出條。
髖關節後脫位
多由間接暴力引起。 當髖關節屈曲90°時同時在內收內旋位, 此時股骨頭已超越髖臼邊緣, 不再抵觸髖臼骨面而抵在關節囊上。 股骨頸前緣被髖臼前內緣擋住, 形成以支點為中心的橫杆, 如外力繼續作用, 薄弱的後關節囊壁即發生破裂。 暴力來自膝部向骨盆或骨盆推向股部即可發生後脫位。
概述
坐在公共汽車上, 髖、膝屈曲各90°並內收位(即一腿搭在另一腿上, 即所謂二郎腿),
疾病描述
構成髖關節的髖臼與股骨頭兩者形態上緊密配合, 是一種典型的杵臼關節, 周圍又有堅強的韌帶與強壯的肌群, 因此只有強大的暴力才會引起髖關節脫位。 在車禍中, 暴力往往是高速和高能量的,
症狀體征
1、有明顯外傷史、通常暴力很大, 例如乘車時一腿搭在另一腿上, 膝蓋頂住前座椅背, 突然刹車時, 膝部受撞擊而產生脫位, 或高空操作觸電後摔下。
2、有明顯的疼痛, 髖關節不能活動。
3、患肢縮短, 髖關節呈屈曲、內收、內旋畸形。
4、可以在臀部摸到脫出的股骨頭, 大粗隆上移明顯。
5、部分病例有坐骨神經傷表現, 大都為挫傷, 2—3個月後會自行恢復, 神經損傷原因為股骨頭壓迫, 持續受壓使神經出現不可逆病理變化。
6、X線檢查 瞭解脫位情況以及有無骨折。
病因
大部分髖關節後脫位發生於交通事故。 發生事故時, 病人的體位處於屈膝及髖關節屈曲內收,
病理生理
大部分髖關節後脫位發生於交通事故。 發生事故時, 病人的體位處於屈膝及髖關節屈曲內收, 股骨則有輕度的內旋, 當膝部受到暴力時, 股骨頭即從髖關節囊的後下部薄弱區脫出。 分類 按有無合併骨折可以分成下列五型:
1、單純性髖關節後脫位, 無骨折, 或只有小片骨折。
2、髖臼後緣有單塊大骨折片。
3、髖臼後緣有粉碎性骨折, 骨折塊可大可小。
4、髖臼緣及壁亦有骨折。
5、合併有股骨頭骨折。
診斷檢查
1、有明顯外傷史、通常暴力很大, 例如乘車時一腿搭在另一腿上, 膝蓋頂住前座椅背, 突然刹車時, 膝部受撞擊而產生脫位,
2、有明顯的疼痛, 髖關節不能活動, 彈性固定于屈曲、內收、內旋位, 一足尖觸及另一足足背。
3、患肢縮短, 髖關節呈屈曲、內收、內旋畸形。
4、觸摸腹溝部關節空虛, 可以在臀部摸到脫出的股骨頭, 大粗隆上移明顯, 高出髂坐線, 下肢短縮。
5、部分病例有坐骨神經傷表現, 大都為挫傷, 2—3個月後會自行恢復, 神經損傷原因為股骨頭壓迫, 持續受壓使神經出現不可逆病理變化。
6、X線檢查 瞭解脫位情況以及有無骨折。
7、膝關節和踝關節主、被動運動正常。 下肢無感覺異樣。
治療方案
(一)第Ⅰ型的治療
1、復位 髖關節脫位復位時需肌鬆弛, 必須在全身麻醉或椎管內麻醉下行手法復位。 復位宜早, 最初24—48小時是復位的黃金時期,
2、固定 復位後用繃帶將雙踝暫時捆住一起, 於髖關節伸直位下將病人搬運至床上, 患肢作皮膚牽引或穿丁字鞋2—3周。 不必石膏固定。
3、功能鍛煉 需臥床休息4周。 臥床期間作股四頭肌收縮動作,2—3周後開始活動關節,4周黑扶雙拐下地活動。3個月後可完全承重。
(二)第Ⅱ—Ⅴ型的治療 對這些複雜性後脫位病例,目前在治療方面還有爭論,但考慮到合併有關節內骨折,日後產生創傷性骨關節炎的機會明顯增多,因此主張早期切開復位與內固定。
疾病預防
避免創傷。
臥床期間作股四頭肌收縮動作,2—3周後開始活動關節,4周黑扶雙拐下地活動。3個月後可完全承重。(二)第Ⅱ—Ⅴ型的治療 對這些複雜性後脫位病例,目前在治療方面還有爭論,但考慮到合併有關節內骨折,日後產生創傷性骨關節炎的機會明顯增多,因此主張早期切開復位與內固定。
疾病預防
避免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