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952年, Christopherson報告12例組織來源不明細胞呈腺泡樣或器官樣排列的軟組織惡性腫瘤, 稱之為腺泡狀軟組織肉瘤。
【治療措施】
原則上應施行腫瘤廣泛切除術, 邊緣切除極易復發, 文獻報導復發率可高達70%。 此腫瘤對現行的化療、放療不敏感, 療效不肯定, 故患者術後必須定期複診。 全面檢查, 對復發和轉移爭取早期發現、早期手術, 患者可以長期存活和工作。 作者曾有一患者, 在外院二年裡施行過小腿軟組織原發瘤切除, 後來同側脛骨轉移行腫瘤切除, 腓骨移植, 來作者醫院局部復發雙肺轉移。 在治療的4年中,
【病理改變】
1.肉眼所見 境界清楚, 可有包膜, 切面灰白色, 可伴有壞死、出血。
2.鏡下所見 瘤細胞排列成腺泡狀或器官樣結構, 由薄壁裂隙狀血管分隔, 類似內分泌器官的構造。 腺泡狀瘤細胞巢圓形或卵圓形, 大小懸殊, 一般由5~50個或更多的瘤細胞組成。
【臨床表現】
好發于青春, 女性多見,
【鑒別診斷】
鑒別診斷與腺泡橫紋肌肉瘤:細胞較小, 核染色較深, 類似淋巴母細胞, 橫紋肌肉瘤可見到一些胞漿著色較紅的或長帶狀橫紋肌母細胞, 腺泡之間缺乏竇狀血管網。
本瘤可誤診為腺癌, 兩者不同的地方在於後者的腺腔內緣較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