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妊娠20周以後出現單純性水腫者稱為“子腫”, 又稱“妊娠腫脹”。 在正常懷孕末期, 只是腳部浮腫, 無其他不適症狀出現, 此為懷孕後期常有的現象, 不需治療, 產後自然消失。 如水腫明顯, 逐漸蔓延向小腿、大腿、腹壁、外☆禁☆陰或波及全身時則為病態。 如全身水腫不明顯, 每週體重增加 500克時稱隱性水腫, 應引起重視。 本節討論的水腫相當於西醫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輕度中的單純性水腫。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簡稱妊高征)是孕產婦特有的全身性疾病, 常發生在妊娠20周以後, 臨床主要特徵是水腫、高血壓、蛋白尿等,
包括先兆子痛和子痛兩個階段。 先兆子癇指在水腫、高血壓、蛋白尿之外, 尚有頭痛、眩暈、噁心、嘔吐、上腹不適等症狀, 是子痛的預兆, 是控制子癇的重要階段。 子癇是由先兆子癇未控制住面發展過來的, 表現為抽搐和昏迷, 胎兒在宮內可因缺氧、呼吸窘迫而死亡, 也可危及孕婦的生命。
中醫文獻中關於子腫的描述有子腫、子氣、皺腳、脆腳之分, 都是妊娠伴有腫脹一類的病,
子腫:頭面遍身浮腫, 小便短少者, 屬水氣為病, 俗稱琉璃胎。
子氣:自膝至足腫, 小便清長者, 病在下焦, 屬濕氣為病。 出現於妊娠三個月後。
皺腳:兩腳腫而膚厚者屬濕。
脆腳:兩腳腫而皮薄者屬水。
上述中子氣、皺腳、脆腳限於膝以下者病輕, 但要防止向上發展。 子腫病重, 需積極治療以防發展成子痛。
【病因病理】
1、脾虛:素體脾氣虛弱, 或孕後過食生冷, 內傷脾陽, 脾虛不能運化水濕, 濕泛肌膚而致腫脹。
2、腎虛:先天腎氣不足, 命門火衰, 妊娠後胎阻腎陽, 不能化氣行水, 水濕泛於肌膚而致腫脹。
3、氣滯:抑鬱氣滯, 孕後胎兒阻礙氣機升降, 氣滯而水濕不化, 停留肌膚而致水腫。
【診斷要點】
1、根據妊娠期出現的下肢浮腫,
化驗室檢查有時會出現蛋白尿。
2、根據水腫部位與程度分為四級。
一級(+):足部與小腿部有明顯的水腫, 經休息後不能消退, 或稍微消退。
二級(+ +):水腫蔓延至大腿, 皮膚腫脹如橘皮樣。
三級(+ + +):水腫蔓延至腹部及外☆禁☆陰, 皮膚腫脹發亮。
四級(+ + + +):水腫蔓延至全身, 有時伴有腹水。
3、與腎炎、心臟病或肝病、營養不良性水腫進行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