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名因鬱熱在裡所致的衄血證。 見《丹溪心法·衄血》。 因肝膽鬱熱, 心腎之陰受損所致者, 伴見脅痛口苦、煩躁不眠等症。 治宜清火解郁, 滋陰泄熱, 用河間生地黃散加減。 外感邪熱郁于陽明不得發越所致者。 證見目痛鼻幹不眠, 或身熱口渴, 脈長而洪, 無汗者用幹葛解肌湯, 有汗者用犀角地黃東加升麻、幹葛。 本證見於高血壓、動脈硬化、肝硬變、血液病及傳染病過程中。 參見衄血條。
衄血nǜ xuè 凡非外傷所致的某些部位的外部出血證。 包括眼衄、耳衄、鼻衄、齒衄、舌衄、肌衄等, 以鼻衄(見鼻出血)為多見。 其病因病機不外火與虛:肝火、胃火、風熱犯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