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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治

反治

語出《素問.至真要大論》。 是當疾病出現假像, 或大寒證、大熱證用正治法發生格拒(對抗)現象時所使用的治法。 例如:病屬於真寒假熱, 若按正治法投以溫熱藥治其真寒, 往往會出現格拒現象, 服藥後立即吐出, 藥物不能產生治療作用。 在這樣情況下, 應採用反治法, 一種是仍用原來的溫熱藥, 煎成後候冷服下, 或原來的寒涼藥煎成後乘熱服;另一種是在原來溫熱藥中加入少許寒涼藥, 或寒涼藥中加少許溫熱藥作為“反佐”(即用與主治藥的藥性相反的藥物作為誘導輔佐)。 這就使病人能受納藥物,

達到治療的目的。 反治法又叫“從治”, 即採取順從疾病假像的治法。 實質上, 反治法仍是正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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