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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素

【別名】 肝素鈉 ,肝磷脂,肝素
【外文名】Heparin Sodium
【適應症】
1.防治血栓形成和栓塞, 如心肌梗塞、肺栓塞、血栓性靜脈炎及術後血栓形成等 2.治療各原因引起的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 如細菌性膿毒血症、胎盤早期剝離、惡性腫瘤細胞溶解所致的DIC, 早期應用可防止纖維蛋白和凝血因的消耗。 3.其他體內外抗凝血, 如心導管檢查、心臟手術體外迴圈、血液透析等。
【用量用法】
1.靜滴:成人首劑5000單位加入100ml的5%~10%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中, 速度每分鐘20~30滴, 在30~60分鐘內滴完。 需要時可每隔4~6小時重複滴注1次, 每次5000單位, 總量每日可達2萬5千單位。

維持恒定血藥濃度, 也可每24小時1萬~2萬單位加於1000ml5%葡萄糖溶液或等滲鹽水中靜滴, 速度每分鐘20滴。 用於體外迴圈時, 每千克體重375單位, 體外迴圈超過1小時者, 每千克體重加125單位。 2.深部肌注(或皮下注射):每次1萬~1萬2千5百單位, 每8~12小時1次
【注意事項】
1.用藥過量可致自發性出血, 表現為粘膜出血(血尿、消化道出血)、關節積血和傷口出血等, 故用藥期間應測定凝血時間或部分凝血活素時間(PTT), 凝血時間>30分鐘或PTT>100秒均表明用藥過量。 發現自發性出血應立即停藥。 嚴重出血可靜注硫酸魚精蛋白注射液中和肝素鈉, 注射速度以每分鐘不超過20mg或在0分鐘內注射50mg為宜。 通常1mg魚精蛋白在體內能中和100單位肝素鈉。 2.過敏反應, 如哮喘、蕁麻疹、結膜炎和發熱等。
長期用藥可致脫髮和短暫的可逆性禿頭症、骨質疏鬆和自發性骨折。 尚見短暫的血小板減少症。 3.對肝素鈉過敏、有出血傾向、患血小板減少症、血友病、消化性潰瘍、嚴重高血壓、顱內出血、細菌性心內膜炎、活動性結核、先兆流產或產後、內臟腫瘤、外傷及手術後均禁用肝素鈉、妊娠婦女僅在有明確適應證時, 方可用肝素鈉。 4.肌注或皮下注射刺激性較, 應選用細針頭作深部肌肉或皮下脂肪組織內注射。 5.口服無效, 必須注射給藥。
【規格】 注射液:每支1000單位(2ml)、5000單位(2ml)、12500單位(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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