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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醫

一種醫生職稱。 是專門為皇帝及其宮廷親屬治病的。

御醫和太醫, 早期國家體制下的醫生職務稱謂之一, 專門服務皇帝及其皇帝宮廷中的家眷, 直接聽命于皇帝、指定的大臣(包括皇帝身邊的掌事太監)、娘娘等, 間接聽命於其它後妃、皇子等。

皇帝禮賢下士, 會命御醫救命或者醫治重疾。

也有將御醫贈予重要的功勞勳著的大臣, 短期或者永久貼身保健治療。 比如, 晚清一品經略督臣傅振邦, 在其連連解圍邊疆吃緊戰事, 每克必勝, 救國朝於危難;由於陣前督戰腕部受重傷後, 同時還在肩負國家重任,

皇帝便賜御醫專門負責他的傷病及健康。 後來另賜禦廚, 與御醫共同負責治療和保健工作。

御醫院在清代叫太醫院, 所以御醫確實被人們尊稱為太醫, 但是被尊為“太醫”的絕大多數都不是御醫。 真正的御醫是極少極少的。 正如為官者常被人稱為“老爺”, 而被稱為“老爺”者不一定是做官的。 為了弄清這個問題, 讓我們首先來看看《清史稿·職官志》中關於太醫院的記載:

太醫院的大夫分四個級別, 第一等叫“御醫”, 只有十三人。 雍正乾隆時期為七品, 和縣令一個級別。 第二等稱為“吏目”, 只有二十六人, 八品與九品各十三人。 第三等叫醫士, 共二十人, “給從九品冠帶”。 第四等叫“醫生”, 有三十人, 無品, 相當於現在醫院裡的助理醫師。

從嚴格的意義上說,

太醫院的“御醫”只有第一等大夫十三人, 連院長、兩位副院長在內才十六人。 即使從最廣義的意義上說, 十六加二十六, 加二十, 再加三十, 太醫院的大夫總共只有九十二人。 太醫院的“御醫、吏目、醫士”這三級五十九位大夫是可以獨立看病的, 也就是說, 有處方權;第四級的“醫生”看來只能當助手。 “醫生”的“生”字, 是“生員”的意思, “醫生”是見習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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