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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特明

【別名】 維甲酸 ,維特明
【外文名】Vitamin A Acid
【藥理作用】 本品系體內維生素A(維甲醇)的代謝中間產物, 主要影響骨的生長和上皮代謝, 可能具有促進上皮細胞增生分化、角質溶解等作用, 由於橋粒細胞(細胞間橋小體)脫落、張力絲降低、角化細胞自體溶解增加和糖原的細胞內沉澱而使囊狀角質細胞不易粘著 1986年首次報導了本品可治療光照損傷性皮膚病, 並進步臨床學和組織學兩方面試驗所證實。
【適應症】 適用於尋常性痤瘡、扁平苔蘚(包括口腔扁平苔蘚)、白斑、毛髮紅糠疹和面部單純糠疹等。 亦可用於治療發性尋常疣以及角化異常類的各皮膚病如魚鱗病、毛囊角化症等。

本品常作為外用製劑。 其主要作用為降低導致微小粉刺形成的角化(即痤瘡的最初損害)。
【用法用量】 1.治療痤瘡 配製成0.01%~0.1%的外用製劑, 一般從低濃度開始, 如能接受, 再逐漸使用較高濃度。 該藥極易光解, 因此每日1次睡使用。 療程最長為4月, 並且必須維持治療。 2.治療光照性皮膚損害 用維A酸霜晚間使用, 一年內產生最效果, 每週使用1~3次可維持改善, 治療時必須避免陽光照射。
【不良反應】 局部使用主要的不良反應有紅斑、脫皮、灼傷感和刺激性。 些作用是可逆性的。 發生光敏性可能導致光的灼傷, 維A酸口服給藥有較大的致畸性, 但局部治療血漿濃度較低, 一般不發生胎兒畸形,
但宜慎用。 孕婦禁用。
【注意事項】(1)本品內服可產生頭痛、頭暈(50歲以下患者較老人為多)、口幹、脫屑等副反應, 控制劑量, 或同時服用穀維素的功效與作用、維生素B1、B6等藥物, 可使頭痛等反應減輕或消失。 現製成酯類供內服用, 以減輕毒副反應。 (2)可引起肝損害,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3)外用應避免使用于皮膚較薄的皺折部位, 並注意濃度不宜過高(0.3%以下較為適宜), 以免引起紅斑、脫皮、灼熱感及微痛等局部刺激。 這些反應如果輕微, 應堅持繼續治療。 如反應嚴重, 應即停藥。 (4)不宜應用於急性皮炎、濕疹類皮炎、濕疹類疾病。 (5)在治療嚴重類型的皮膚病時, 可與其他藥物如皮質激素、抗生素等合併使用, 以增加療效。
【規格】 片劑:每片10mg;20mg。 冷霜或軟膏,
0.025%;0.1%。 乙醇溶液: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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