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健康

錯誤的治療頸椎病會帶來哪些後果?

頸部肌肉、韌帶的各種急性損傷失治、誤治是引起頸椎病的第二-類原因。人們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難免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頸部扭傷,如遭遇汽車急刹車、撲跌摔倒、運動員動作失誤等,由於動作性質特殊,力量常較大,發生較突然且疏於防範,致使頸部被動運動過大,超出肌肉、韌帶的生理許可範圍(指長度與重量),引起肌肉、韌帶附著處的急性牽拉傷,局部水腫、滲出,產生無菌性炎症(力量過大時,甚至可以直接損傷推間盤,引起其膨出或突出)。此時若不及時治療,或治療不徹底,或方法不正確(錯誤的治療更可怕),或未採取任何治療措施,其水腫、滲出很難自行吸收、消散,反而極易繼發機化、粘連,使頸部肌肉、韌帶功能受損,推間盤受壓增加,誘發頸椎病。

頸部骨折、脫位及手術後必需的外固定是引起頸椎病的第三類原因。在頸部骨折、手術、脫位的同時,頸部軟組織不可避免地會有不同程度的水腫、滲出或出血,為機化、粘連提供了足夠的物質基礎; 又因術後所必需的外固定,使頸部運動相對減少或暫時完全喪失,致使頸部缺乏平素的各種正常生理活動,血液迴圈相對緩慢,不利於這些水腫及出血的吸收、消散,反而為粘連提供了必需的外部條件。二者相合(有水腫、出血及缺乏適當的功能運動),導致頸部肌肉、韌帶粘連,功能受損,誘發頸椎病。而術後正確、適時的功能訓練可減輕或消除這一損害;但若訓練不得法,則於事無補或有可能加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