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部肌肉、韌帶的各種急性損傷失治、誤治是引起頸椎病的第二-類原因。 人們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 難免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頸部扭傷, 如遭遇汽車急刹車、撲跌摔倒、運動員動作失誤等, 由於動作性質特殊, 力量常較大, 發生較突然且疏於防範, 致使頸部被動運動過大, 超出肌肉、韌帶的生理許可範圍(指長度與重量), 引起肌肉、韌帶附著處的急性牽拉傷, 局部水腫、滲出, 產生無菌性炎症(力量過大時, 甚至可以直接損傷推間盤, 引起其膨出或突出)。 此時若不及時治療, 或治療不徹底, 或方法不正確(錯誤的治療更可怕),
頸部骨折、脫位及手術後必需的外固定是引起頸椎病的第三類原因。 在頸部骨折、手術、脫位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