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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逼我離開 他自毀形象

她是在同學聚會上遇到他的。

小學到中學, 他們一直是同學。 那時候, 他那麼不起眼, 瘦弱細小, 一個弱不禁風的少年, 像是一棵丟在角落裡的草芥, 沒有人會把他當回事兒。 想不到幾年沒見, 他變得成熟儒雅, 在一幫同學中唯有他最出色, 像調色板上一滴不經意滴落的紅色, 醒目刺眼。

她盯著他看, 忘記了淑女的風範。 一直看得他手腳都沒有地方放了, 有些不好意思地問她:“那個誰, 我們是中學同學, 你怎麼不認識我了?”她嘴角向上牽了牽, 輕輕地綻開一朵笑靨, 說:“怎麼會呢?我一直記得你, 那時候, 你是我們班上最害羞的男生。

有一些私人問題想請教你, 待會兒散了, 我們去喝茶。 ”大家起哄說:“咱們同學中, 只有你們倆還是單身, 要好好談談啊!談出結果, 別忘了請我們大家吃糖喝酒。 ”

她的臉瞬間紅了, 笑駡:“瞧瞧你們這些人, 一點都不厚道, 看把人家嚇跑了。 ”她偷偷地看他, 他並沒有急赤白臉地反駁, 她的心稍稍安了一點。

散場後, 她帶他去“半島聽濤”喝茶, 環境很適宜兩個人輕酌淺談, 很適宜推心置腹。 多年過去, 她早已知道怎樣不動聲色地去接近一個心儀的男人。 她問了他幾個醫學方面淺顯的問題, 他逐一解答。 其實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她對他產生了好感, 刻意給自己製造機會。 喝完茶, 他執意付款, 又風度翩翩送她回家。

直到目送他離開樓下, 她想, 這麼合適完美的男人, 足以配得上她這麼多年的等待了。

作為答謝, 隔周她請他吃飯。 沒有想到, 餐桌上, 他的吃相簡直令人不敢恭維, 像多少年沒有吃飯的樣子, 喝湯喝得很大聲的聲音, 令人聯想起某種動物。 排骨用手拿著啃, 啃得滿嘴都是油。 吃魚的時候, 竟然被刺紮著了喉嚨, 大咳不止, 眼淚都流出來了。

她忘記了喝已經抵至唇邊的清酒, 呆呆地看著他, 心中狐疑, 就算時光再能改變一個人, 也不可能把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又喝過洋墨水的人, 改造成這樣卑俗。 心中再不敢置信, 也抵不過眼睛看到的事實, 她在心裡安慰自己, 男人是幹大事業的, 不拘小節也許不是什麼大錯。

他過生日的時候, 她問他歡迎不歡迎自己去為他慶祝生日。

他當然是答應的。 為此, 她特地去了一家經營名品服飾的專賣店, 買了名品的時裝, 化精緻的妝容。 他是醫學博士, 他的同事朋友都是有識之士, 她的衣飾品位總要與他登對, 總要顧及他的面子。

誰知去了才知道, 他的客人只有她一個。 盛裝而至的她被他那狗窩一樣的家弄得不知所措, 房間裡亂得簡直無處下腳, 臭襪子東一隻西一隻, 廢報紙丟得茶几上地板上到處都是, 廚房的洗碗盆裡, 一大堆沒有洗的碗盤和杯子, 桌子上沒有倒掉的剩飯剩菜已經發出難聞的味道, 洗手間裡居然有女人用的香水和擦臉油。

她傻了, 思維短路, 飯沒有吃完, 就落荒而逃。

她心裡打了無數個結, 但還掙扎著想再看看。

櫻花節, 兩個人去公園裡看櫻花, 一隻白色小狗, 繞著醫學博士的褲腳轉來轉去撒著歡兒, 他呵斥了幾聲, 小狗沒有聽懂, 依舊和他瘋鬧玩耍, 他居然抬起腳, 虛晃了一下, 嚇得小狗慘叫一聲, 跑了。

她遠遠地看著, 心中忽然生出恐懼。 一個人再優秀, 也不可以這樣肆意妄為, 生活不檢點, 又沒有愛心, 就算他有再大成就, 就算他再玉樹臨風, 也是不值得愛的。

一年後, 她和一個追她多年的男人結婚了, 居然也很幸福。 幾個相熟的女友說, 其實你老公這樣的人才最襯你, 踏實穩重。 她想一想, 也對。

有一次, 夫妻兩個人慕名去一家酒店吃西餐。 坐在酒店的大堂裡, 透過落地玻璃窗, 她忽然看到他。

他的臂彎裡挽著一個女子,

往酒店的方向走來。 路邊一個小女孩眼巴巴地盯著卡在樹上的氣球, 他蹲下身, 和女孩說了幾句話, 然後脫掉外套開始爬樹。 他笨拙的動作很滑稽, 但她卻笑不出來。

她的心有透不過氣來的感覺, 看著他和臂彎裡的女子一起進了酒店, 在大堂的另外一角坐定。 她遠遠地注視著, 只見他右手持刀, 左手持叉, 先用叉子把牛排按住, 然後用刀切成小塊, 用叉子慢慢送入嘴內, 動作嫺熟優雅。 喝湯的時候, 用左手扶著盤沿, 右手拿著匙舀, 一勺一勺舀著喝, 姿勢標準, 溫文爾雅。

她忽然—下子明白了他當初的惡劣形象從何而來。 他不愛她, 又不忍心生硬地拒絕她, 所以千方百計砌出一個個臺階, 好讓她安安穩穩踩著落地。

她回想當初他各種自毀形象的做派, 鼻子一酸,又忍不住發笑。等她挽著老公的手出門時,一腳落在臺階上。她想,就算不愛,有人肯為她砌出這麼幾級臺階,也是好的。

鼻子一酸,又忍不住發笑。等她挽著老公的手出門時,一腳落在臺階上。她想,就算不愛,有人肯為她砌出這麼幾級臺階,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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