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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劫津液型風溫

證候表現:陶節庵與喻氏敘風溫證, 俱有頭痛字;葉天士雲風溫有頭痛, 畢竟如此, 但使看者愈難矣;風溫病, 春月與冬季居多;其證或惡風, 或不惡風, 必身熱、咳嗽、煩渴。

病因病機:風溫一證, 眾說紛歧, 莫衷一是。 《傷寒論》:若發汗已, 身灼熱者, 名曰風溫一條, 注家或與上條發熱而渴, 不惡寒者為溫病連講, 或本條自為講。 竊謂玩若發汗已四字語氣, 自是從上文說下, 否則無根, 即《千金》葳蕤湯, 為此條補治法。 其先若非伏氣發溫, 亦必不如是用藥, 當以此條與上條連講為是, 此一說也。 《傷寒序例》謂:陽脈浮滑, 陰脈濡弱者,

更遇於風, 變為風溫。 尤在涇以前風未絕, 後風繼之, 以陽遇陽, 相得益熾釋之, 與仲景之言異, 此二說也。 陶節庵輩, 以素傷於風, 複傷於熱, 風熱相摶, 即為風溫, 此三說也。 近人以冬溫、春溫, 吸受風溫, 先犯手太陰者為風溫, 此四說也。 竊嘗綜而論之:第一說, 是誤汗後病變之名, 未可遂據為風溫之本病。 第二說, 何謂更遇?並未指明, 尤氏之釋, 亦頗齟齬不安。 若雲誤汗後更遇於風, 則仲景又何嘗有此文?故《序例》可置不議。 第三說, 風熱相摶極是, 而必謂先傷後傷。 學者若不知活看, 難免刻舟求劍之弊。 第四說, 以吸受溫風為風溫, 風與溫不分先後, 雖似稍戾于古, 然治法實無二致。 此葉天士、陳平伯輩論風溫皆是, 可取以為則也。 (拙擬)。 《外台》有風熱而無風溫,
其引巢氏《病源》雲:風熱者, 風熱之氣, 先從皮毛入於肺也。 葉天士亦謂:溫邪上受, 首先犯肺。 蓋風溫即風熱, 非二病也。 (拙擬)。 風溫為燥熱之邪, 燥則傷陰, 熱則傷津。

鑒別診斷:如天時寒冷, 則風從寒化而成傷寒;溫暖, 則風從熱化而為風溫。 風一也, 而寒熱迥異。 若以治傷寒之法治風溫, 則大謬矣。 風溫與濕溫, 同為外感之溫病, 《難經》亦謂之傷寒。 夫溫病而冠之以風與濕, 此即與溫熱病有異處。 而風溫與濕溫, 又複不同, 皆宜審辨。 (拙擬)。

治則治法:泄熱和陰, 是一定之治法。

處方:葳蕤湯治風熱項強急痛, 四肢煩熱。 葳蕤(三兩)羚羊角(屑)人參(各二兩)蔥白(切, 一升)豉(一升, 綿裹)上五味, 水煎, 去滓, 內豉再煮, 去豉。 分溫三服, 取微汗。 風溫犯肺, 葉氏、陳氏皆先以辛涼解表。

此用蔥、豉, 意亦相同。 但其項強急痛, 四肢骨肉煩熱, 風熱相摶之勢甚劇, 豈輕解表邪所能了?又何可援發表不遠熱之文。 葳蕤息風除熱, 功足並擅, 最為風溫妙藥。 羚羊角能療溫風注毒, 伏在骨間, 亦非他寒藥可比。 四物為劑, 當無患病之不去矣。 而又加以人參者何?按:傷寒四五日, 身熱惡風, 頸項強者, 小柴胡湯主之。 項強原不忌參, 要非邪正已離, 或虛多邪少, 亦不輕用。 故桂枝東加人參, 必著其脈曰沉遲。 此不言脈, 則以風溫證, 非陰液素虧, 溫邪不至直犯。 陰液素虧, 辛溫藥所以切禁。 人參益陰生津, 正治其受病之原, 又與葳蕤、羚羊角為伍, 能扶正以驅邪, 不至助邪以化熱。 藥止五味, 而選之至精, 施之至當, 有如是。
至項強為太陽證, 而非不幹肺, 肺與膀胱原有相通之理(說詳暑門), 亦足見風溫證雖屬太陽, 而視葛根、麻黃之治, 則相去懸絕矣。 錄此一方, 蓋以補葉氏、陳氏之闕雲。 (拙擬)。 《千金》葳蕤湯, 超超元箸, 今人未敢效用。 張石頑于《千金方衍義》暨《醫通》兩釋是方, 長言不已, 而于孫真人所以立方之本旨, 似未能盡得。 夫今人治風溫主辛涼, 而古人必參以辛溫者, 豈今智而古愚哉?殆以古人體質堅致, 遇伏氣發溫, 必尚有餘邪, 欲化不化, 伏於肌腠經脈。 麻、杏、芎、獨, 所以搜餘邪而絕根株, 葳蕤、白薇, 為中風暴熱之專藥, 協石膏以涼而散之。 木香辟毒疫溫鬼, 甘草和諸藥, 皆不可少, 故以為使。 又恐麻、杏、芎、獨藥性過溫, 故用石膏獨多。 此湯又能治冬溫者, 冬溫雖為非節之暖,
值太陽寒水司令, 不免挾有陰邪, 不宜專用清法。 合而觀之, 立方之旨尤顯。 惜張氏未經發出, 又喻氏以風溫為少陰、厥陰病, 似亦指伏氣發溫, 更遇於風。 乃其所謂少陰、厥陰者, 則以素傷於風, 複傷於熱。 素傷於風, 豈亦猶伏氣之發于少陰, 寧能無誤乎?總之, 葳蕤湯, 是治伏邪未盡之風溫。 伏邪未盡之風溫, 今不概見, 而古人精心之所在, 何可使終於封蔀?而方則不錄, 恐學者不知審辨而漫施也。 (拙擬)。

出處:《六氣感證要義》·風溫

原文:風溫集說風溫一證, 眾說紛歧, 莫衷一是。 《傷寒論》:若發汗已, 身灼熱者, 名曰風溫一條, 注家或與上條發熱而渴, 不惡寒者為溫病連講, 或本條自為講。 竊謂玩若發汗已四字語氣, 自是從上文說下, 否則無根, 即《千金》葳蕤湯,為此條補治法。其先若非伏氣發溫,亦必不如是用藥,當以此條與上條連講為是,此一說也。《傷寒序例》謂: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風溫。尤在涇以前風未絕,後風繼之,以陽遇陽,相得益熾釋之,與仲景之言異,此二說也。陶節庵輩,以素傷於風,複傷於熱,風熱相摶,即為風溫,此三說也。近人以冬溫、春溫,吸受風溫,先犯手太陰者為風溫,此四說也。竊嘗綜而論之:第一說,是誤汗後病變之名,未可遂據為風溫之本病。第二說,何謂更遇?並未指明,尤氏之釋,亦頗齟齬不安。若雲誤汗後更遇於風,則仲景又何嘗有此文?故《序例》可置不議。第三說,風熱相摶極是,而必謂先傷後傷。學者若不知活看,難免刻舟求劍之弊。第四說,以吸受溫風為風溫,風與溫不分先後,雖似稍戾于古,然治法實無二致。此葉天士、陳平伯輩論風溫皆是,可取以為則也。(拙擬)風為百病之長,而無定體。如天時寒冷,則風從寒化而成傷寒;溫暖,則風從熱化而為風溫。風一也,而寒熱迥異。若以治傷寒之法治風溫,則大謬矣。風溫與濕溫,同為外感之溫病,《難經》亦謂之傷寒。夫溫病而冠之以風與濕,此即與溫熱病有異處。而風溫與濕溫,又複不同,皆宜審辨。(拙擬)風溫病,春月與冬季居多。其證或惡風,或不惡風,必身熱、咳嗽、煩渴。風溫為燥熱之邪,燥則傷陰,熱則傷津。泄熱和陰,是一定之治法。陶節庵與喻氏敘風溫證,俱有頭痛字。葉天士雲風溫有頭痛,畢竟如此,但使看者愈難矣。《外台》有風熱而無風溫,其引巢氏《病源》雲:風熱者,風熱之氣,先從皮毛入於肺也。葉天士亦謂:溫邪上受,首先犯肺。蓋風溫即風熱,非二病也。(拙擬)《千金》葳蕤湯,超超元箸,今人未敢效用。張石頑于《千金方衍義》暨《醫通》兩釋是方,長言不已,而于孫真人所以立方之本旨,似未能盡得。夫今人治風溫主辛涼,而古人必參以辛溫者,豈今智而古愚哉?殆以古人體質堅致,遇伏氣發溫,必尚有餘邪,欲化不化,伏於肌腠經脈。麻、杏、芎、獨,所以搜餘邪而絕根株,葳蕤、白薇,為中風暴熱之專藥,協石膏以涼而散之。木香辟毒疫溫鬼,甘草和諸藥,皆不可少,故以為使。又恐麻、杏、芎、獨藥性過溫,故用石膏獨多。此湯又能治冬溫者,冬溫雖為非節之暖,值太陽寒水司令,不免挾有陰邪,不宜專用清法。合而觀之,立方之旨尤顯。惜張氏未經發出,又喻氏以風溫為少陰、厥陰病,似亦指伏氣發溫,更遇於風。乃其所謂少陰、厥陰者,則以素傷於風,複傷於熱。素傷於風,豈亦猶伏氣之發于少陰,寧能無誤乎?總之,葳蕤湯,是治伏邪未盡之風溫。伏邪未盡之風溫,今不概見,而古人精心之所在,何可使終於封蔀?而方則不錄,恐學者不知審辨而漫施也。(拙擬)《溫熱經緯》載風溫治法甚備,宜詳玩之。方解葳蕤湯治風熱項強急痛,四肢煩熱。葳蕤(三兩)羚羊角(屑)人參(各二兩)蔥白(切,一升)豉(一升,綿裹)上五味,水煎,去滓,內豉再煮,去豉。分溫三服,取微汗。風溫犯肺,葉氏、陳氏皆先以辛涼解表。此用蔥、豉,意亦相同。但其項強急痛,四肢骨肉煩熱,風熱相摶之勢甚劇,豈輕解表邪所能了?又何可援發表不遠熱之文。葳蕤息風除熱,功足並擅,最為風溫妙藥。羚羊角能療溫風注毒,伏在骨間,亦非他寒藥可比。四物為劑,當無患病之不去矣。而又加以人參者何?按: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者,小柴胡湯主之。項強原不忌參,要非邪正已離,或虛多邪少,亦不輕用。故桂枝東加人參,必著其脈曰沉遲。此不言脈,則以風溫證,非陰液素虧,溫邪不至直犯。陰液素虧,辛溫藥所以切禁。人參益陰生津,正治其受病之原,又與葳蕤、羚羊角為伍,能扶正以驅邪,不至助邪以化熱。藥止五味,而選之至精,施之至當,有如是。至項強為太陽證,而非不幹肺,肺與膀胱原有相通之理(說詳暑門),亦足見風溫證雖屬太陽,而視葛根、麻黃之治,則相去懸絕矣。錄此一方,蓋以補葉氏、陳氏之闕雲。(拙擬)

即《千金》葳蕤湯,為此條補治法。其先若非伏氣發溫,亦必不如是用藥,當以此條與上條連講為是,此一說也。《傷寒序例》謂: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風溫。尤在涇以前風未絕,後風繼之,以陽遇陽,相得益熾釋之,與仲景之言異,此二說也。陶節庵輩,以素傷於風,複傷於熱,風熱相摶,即為風溫,此三說也。近人以冬溫、春溫,吸受風溫,先犯手太陰者為風溫,此四說也。竊嘗綜而論之:第一說,是誤汗後病變之名,未可遂據為風溫之本病。第二說,何謂更遇?並未指明,尤氏之釋,亦頗齟齬不安。若雲誤汗後更遇於風,則仲景又何嘗有此文?故《序例》可置不議。第三說,風熱相摶極是,而必謂先傷後傷。學者若不知活看,難免刻舟求劍之弊。第四說,以吸受溫風為風溫,風與溫不分先後,雖似稍戾于古,然治法實無二致。此葉天士、陳平伯輩論風溫皆是,可取以為則也。(拙擬)風為百病之長,而無定體。如天時寒冷,則風從寒化而成傷寒;溫暖,則風從熱化而為風溫。風一也,而寒熱迥異。若以治傷寒之法治風溫,則大謬矣。風溫與濕溫,同為外感之溫病,《難經》亦謂之傷寒。夫溫病而冠之以風與濕,此即與溫熱病有異處。而風溫與濕溫,又複不同,皆宜審辨。(拙擬)風溫病,春月與冬季居多。其證或惡風,或不惡風,必身熱、咳嗽、煩渴。風溫為燥熱之邪,燥則傷陰,熱則傷津。泄熱和陰,是一定之治法。陶節庵與喻氏敘風溫證,俱有頭痛字。葉天士雲風溫有頭痛,畢竟如此,但使看者愈難矣。《外台》有風熱而無風溫,其引巢氏《病源》雲:風熱者,風熱之氣,先從皮毛入於肺也。葉天士亦謂:溫邪上受,首先犯肺。蓋風溫即風熱,非二病也。(拙擬)《千金》葳蕤湯,超超元箸,今人未敢效用。張石頑于《千金方衍義》暨《醫通》兩釋是方,長言不已,而于孫真人所以立方之本旨,似未能盡得。夫今人治風溫主辛涼,而古人必參以辛溫者,豈今智而古愚哉?殆以古人體質堅致,遇伏氣發溫,必尚有餘邪,欲化不化,伏於肌腠經脈。麻、杏、芎、獨,所以搜餘邪而絕根株,葳蕤、白薇,為中風暴熱之專藥,協石膏以涼而散之。木香辟毒疫溫鬼,甘草和諸藥,皆不可少,故以為使。又恐麻、杏、芎、獨藥性過溫,故用石膏獨多。此湯又能治冬溫者,冬溫雖為非節之暖,值太陽寒水司令,不免挾有陰邪,不宜專用清法。合而觀之,立方之旨尤顯。惜張氏未經發出,又喻氏以風溫為少陰、厥陰病,似亦指伏氣發溫,更遇於風。乃其所謂少陰、厥陰者,則以素傷於風,複傷於熱。素傷於風,豈亦猶伏氣之發于少陰,寧能無誤乎?總之,葳蕤湯,是治伏邪未盡之風溫。伏邪未盡之風溫,今不概見,而古人精心之所在,何可使終於封蔀?而方則不錄,恐學者不知審辨而漫施也。(拙擬)《溫熱經緯》載風溫治法甚備,宜詳玩之。方解葳蕤湯治風熱項強急痛,四肢煩熱。葳蕤(三兩)羚羊角(屑)人參(各二兩)蔥白(切,一升)豉(一升,綿裹)上五味,水煎,去滓,內豉再煮,去豉。分溫三服,取微汗。風溫犯肺,葉氏、陳氏皆先以辛涼解表。此用蔥、豉,意亦相同。但其項強急痛,四肢骨肉煩熱,風熱相摶之勢甚劇,豈輕解表邪所能了?又何可援發表不遠熱之文。葳蕤息風除熱,功足並擅,最為風溫妙藥。羚羊角能療溫風注毒,伏在骨間,亦非他寒藥可比。四物為劑,當無患病之不去矣。而又加以人參者何?按: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者,小柴胡湯主之。項強原不忌參,要非邪正已離,或虛多邪少,亦不輕用。故桂枝東加人參,必著其脈曰沉遲。此不言脈,則以風溫證,非陰液素虧,溫邪不至直犯。陰液素虧,辛溫藥所以切禁。人參益陰生津,正治其受病之原,又與葳蕤、羚羊角為伍,能扶正以驅邪,不至助邪以化熱。藥止五味,而選之至精,施之至當,有如是。至項強為太陽證,而非不幹肺,肺與膀胱原有相通之理(說詳暑門),亦足見風溫證雖屬太陽,而視葛根、麻黃之治,則相去懸絕矣。錄此一方,蓋以補葉氏、陳氏之闕雲。(拙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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