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風寒濕邪或熱邪熾盛而引起的痙證, 為外感發痙, 多屬實證。 此時正氣未虛, 只要治療得當, 可以較快好轉。 反之, 寒濕鬱久可以化熱, 亦可以轉化為瘀血、痰濁, 此時則屬病情進一步發展。 由於熱盛所致的痙證, 若治療不當, 熱毒內陷, 則痙厥並見, 病情兇險, 危及生命。 又熱盛傷陰, 肝腎之陰精衰竭, 此時則轉為虛證。 由於氣血虧虛所致的痙證, 來勢一般不似實證之迅捷, 可緩調治本。 但在氣血虧虛的基礎上, 每易感受外邪, 此時則又屬虛中有實, 本虛標實, 需醫者明察。 至於因瘀血內阻或痰濁阻滯而致的痙證,
痙病的預後一般較差。 外感發痙若能迅速驅散外邪, 痙病得以控制, 則預後良好。 內傷發痙, 大多屬虛中夾實, 治療較為困難, 應細察病機, 審慎調治。 古代醫家根據臨床經驗, 認為痙病如見口張目瞪, 昏昧無知, 為肝脾精竭;若見戴眼反折, 遺尿, 為肝腎精液耗損;若見手足瘛疚, 汗出如油如珠, 為熱毒內耗心營, 心液外脫;若見角弓反張, 離席一掌, 為肝之精血虧耗, 筋脈失養, 均屬預後不良的徵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