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患者按照醫囑服藥, 並掌握好用藥原則, 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同時加強自我保健, 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是完全可以治癒的。
掌握最佳服藥時間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的藥物有三大類:
抗酸藥(氫氧化鋁、氧化鎂等), 主要是中和胃酸, 降低胃及十二指腸內的酸度, 其最佳服藥時間是餐後60~90分鐘;
抗膽鹼藥(如顛茄等), 能減少胃酸分泌, 解除胃腸道平滑肌痙攣, 延長胃排空時間, 因其作用高峰在口服後60~90分鐘, 故服藥時間在餐前15~30分鐘為佳;
H2受體阻斷劑(甲氰咪胍、雷尼替丁等)通過阻斷H2受體, 減少胃酸分泌,
藥物療程不足 胃潰瘍用藥大忌
掌握用藥療程療程不足是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病人用藥的大忌, 也是導致該病復發的主要原因。 據研究, 十二指腸潰瘍完全癒合需2~4周, 胃潰瘍完全癒合需4~6周。 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容易復發, 尤其是十二指腸潰瘍, 治癒後若立即停藥, 復發率高達80%。 因此, 為防止復發, 在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治癒後, 還應使用小劑量藥物進行維持治療, 短則一年半載, 多則三年五年。 由於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維持治療時間較長, 所以, 不僅要考慮藥物的療效, 更要注意使用藥物的安全性。
藥物聯用治療
講究聯合用藥在應用一種藥物治療效果不好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