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作為肺癌治療的重要途徑, 在肺癌的治療領域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但是化學藥劑強大的殺傷效果除了能夠大量殺滅癌細胞之外, 對人體正常細胞的殺傷力也同樣很強, 也難怪有人說, 化療是一種玉石俱焚的治療方法。 那麼, 面對化療強大的副作用, 醫學界通常是如何處理的呢?
1、骨髓抑制:大多數肺癌化療藥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抑制。 骨髓抑制早期可表現為白細胞尤其是粒細胞減少, 嚴重時血小板、紅細胞、血紅蛋白均可降低, 同時患者還可有疲乏無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發熱、出血等表現。
2、胃腸毒性:大多數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胃腸道反應, 表現為口幹、食欲不振、噁心、嘔吐, 有時可出現口腔粘膜炎或潰瘍。 便秘、麻痹性腸梗阻、腹瀉、胃腸出血及腹痛也可見到。
3、肝損傷:肺癌化療藥物可不同程度的損害肝臟細胞, 出現穀丙轉氨酶增高、膽紅素上升、肝腫大、肝區疼痛、黃疸等, 引起的肝臟反應可以是急性而短暫的肝損害, 也可以由於長期使用肺癌化療藥, 引起肝慢性損傷, 如纖維化、脂肪變性、肉芽腫形成、嗜酸粒細胞浸潤等。 所以在使用肺癌化療藥前和用藥過程中,
5、脫髮和皮膚反應:有些肺癌化療藥損傷毛囊, 在應用肺癌化療藥後會出現脫髮, 脫髮的程度通常與藥物的濃度和劑量有關。 出現脫髮不必過分擔憂, 因為一般病人停藥後, 脫掉的頭髮會重新長出, 皮膚的紅斑、皮疹和色素沉著也會好轉或消失。
6、心臟毒性:有些肺癌化療藥物對心血管系統有毒性作用, 臨床可表現為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綜合症, 心電圖出現異常。 嚴重的可發生心力衰竭。
7、肺毒性:少數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急性化學性肺炎和慢性肺纖維化, 臨床可表現為發熱、乾咳、氣急, 多數病人急性起病, 伴有粒細胞增多, 甚至出現呼吸衰竭。 應在用肺癌化療藥期間定期檢查肺部情況, 停藥後還要注意隨訪。 一旦發現肺部毒性反應, 立即停止肺癌化療並用激素治療。
8、腎毒性:部分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腎臟損傷, 主要表現為腎小管上皮細胞急性壞死、變性、間質水腫、腎小管擴張, 嚴重時出現腎衰。 患者可出現蛋白尿, 少尿或無尿, 有的發生血尿、水腫、小便化驗異常等。 應在用肺癌化療藥前和用藥過程中均要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