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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轉換)性障礙[dissociative(conversion )disorders]是一類由明顯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內心衝突、情緒激動、暗示或自我暗示,和作用于易病個體所導致的以解離和轉換症狀為主的精神疾病。解離症狀又稱為癔症性精神症狀,是指病人部分或完全喪失對自我身份的識別和對過去的記憶,而表現為意識範圍縮小、選擇性遺忘或精神暴發等。

介紹

癔症(分離轉換性障礙)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內心衝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個體引起的精神障礙。癔病的主要表現有分離症狀和轉換症狀兩種。癔症的症狀是功能性的,因此心理治療佔有重要的地位。該病預後一般較好,60%-80%的患者可在一年內自行緩解。

症狀體征

該病多起病于青年期,35歲以上初發者少見,常在心理社會因素刺激下,急性起病,可有多次發作,尤多見於女性,臨床上主要表現為解離性(精神障礙)和轉換性(軀體障礙)兩種障礙,由於它既可有運動,感覺障礙,又可表現為類自主神經功能,意識,記憶障礙,甚至精神病性障礙,因此臨床上易造成誤診,本病的臨床表現甚為複雜多樣,現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分離障礙 臨床表現為意識及情感障礙,意識障礙以意識狹窄,朦朧狀態為多見,意識範圍縮小,有的呈夢樣狀態或酩酊狀態,意識障礙時各種防禦反射始終存在,並與強烈的情感體驗有關,可以有哭笑打滾,捶胸頓足,狂喊亂叫等情感暴發症狀,有時呈戲劇樣表現,講話內容與內心體驗有關,因此容易被人理解,這一類型起病前精神因素常很明顯,儘管患者本人否認,但旁人看來,疾病的發作常有利於擺脫困境,發洩壓抑的情緒,獲取別人同情和注意,或得到支持和補償,反復發作者,往往通過回憶和聯想與既往創傷經歷有關的事件或情境即可發病,按照臨床特點,這一類型又可區分為以下類別,DSM-Ⅲ和Ⅳ根據其臨床表現分為分離性遺忘,分離性神遊,多重人格,人格解體障礙及非典型分離性障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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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離性遺忘症(dissociative amnesia):屬於心因性遺忘,患者沒有頭,腦外傷等器質性損害,而對自己經歷的重大事件突然失去記憶;被遺忘的事件往往與精神創傷或應激性事件有關,並非由於偶然原因而想不起來,如果只限於某一段時間內發生的事件不能回憶,稱局限型(local form)或選擇性遺忘;對以往全部生活失去記憶者則稱為廣泛型(generalized form)遺忘。

(2)分離性神遊症(dissociative fugue):是解離性障礙的一種特殊形式,患者常在急劇的精神刺激作用下發病,突然從某一地方向另一地區遊蕩,往往多是從不順心的住所出走,可從家中或工作場所出走,到外地旅行;旅行地點可能是以往熟悉和有情感意義的地方,此時患者雖然處於覺醒狀態,但意識範圍縮小,漫遊缺乏計劃性和目的性,但日常的基本生活(如飲食起居)能力和簡單的社交接觸(如購票,乘車,問路等)依然保持;有的患者忘卻了自己既往的經歷,而以新的身份出現,他人看不出其言行和外表有明顯異常;歷時幾十分鐘到幾天或更長些時間,期間的行為相當完整,過後完全遺忘或僅能片斷回憶,典型的神遊極為少見。

(3)分離性木僵狀態(dissociative stupor):精神創傷之後或為創傷體驗所觸發,出現較深的意識障礙,在相當長時間維持固定的姿勢,仰臥或坐著,沒有言語和隨意動作,對光線,聲音和疼痛刺激沒有反應,此時患者的肌張力,姿勢和呼吸可無明顯異常,以手撥開其上眼瞼,可見眼球向下轉動,或緊閉其雙眼;表明患者既非入睡,也不是處於昏迷狀態,一般數十分鐘即可自行醒轉。

(4)分離性恍惚狀態和附體狀態(dissociative trance and possession):恍惚狀態表現為明顯的意識範圍縮小,當事人處於自我封閉狀態,其注意和意識活動局限於當前環境的一,兩方面,只對環境中個別刺激產生反應,典型的恍惚狀態見於催眠,巫術或迷信活動中施術者與“鬼”,“神”進行交往之際,以及某些氣功,如鶴翔樁之類,誘導的入迷狀態,處於恍惚狀態的人,如果其身份為神靈或已死去的人所替代,聲稱自己是某神或已死去的某人在說話,則稱為附體狀態,分離性恍惚狀態和附體狀態是不隨意的,非己所欲的病理過程;患者的運動,姿態和言語多單調,重複,通過他人或自我暗示,可隨意控制這類狀態的出現或消失者,屬一種與特定文化或迷信相關行為;雖呈意識分離現象,不應診斷為分離障礙。

(5)分離性身份障礙(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又稱癔症性雙重或多重人格,患者突然失去對自己往事的全部記憶,對自己原來的身份不能識別,以另一種身份進行日常社會活動;如神鬼或亡靈等附體,取代病人身份,對周圍環境的覺察不充分,其注意和知覺只限于周圍人和物的某些方面,且與病人改變了的身份相聯繫,該症為一過性精神障礙,無妄想,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狀,以兩種人格交替出現者較常見,稱雙重人格(double personality)或交替人格(alternating personality);其中一種人格常居主導地位。

(6)其他分離障礙:除以上類型分離障礙外,臨床上還可見到以下特殊類型:

①情感爆發(emotional outburst):意識障礙較輕,常在與人爭吵,情緒激動時突然發作,哭啼,叫喊,在地上打滾,捶胸頓足,撕衣毀物,扯頭髮或以頭撞牆;其言語行為有盡情發洩內心憤懣情緒的特點,在多人圍觀的場合發作尤為劇烈,一般歷時數十分鐘即可安靜下來,事後可有部分遺忘。

②癔症性假性癡呆(hysterical pseudodementia):Wernicke提出的一種癔症類別,患者在精神創傷之後突然出現嚴重智力障礙,對甚至是最簡單的問題和其自身狀況不能做出正確回答,或給予近似的回答,向其提簡單問題,均回答“不知道”,或藉口搪塞;相反對複雜問題的回答,卻能做到正確無誤,給人以呆滯的印象;但無腦器質性病變或其他精神病存在,有別於器質性或抑鬱性假性癡呆。

③Ganser綜合征:Ganser(1898)描述的一組精神症狀,多見於被拘禁的罪犯,患者有輕度意識模糊,對提問問題能正確領悟,但經常給予近似的回答,如“‘2 2’等於幾?”,他答“3”或“5”,牛有五條腿等;叫患者劃燃火柴,則將火柴梗倒過來,用沒有藥頭的那一端擦火柴盒;叫他用鑰匙開門,則把鑰匙倒過來插向鎖孔,給旁人以故意做作的印象或開玩笑的形象;而在有些行為方面卻不能顯示癡呆,並常伴有行為怪異,或興奮與木僵交替發作,緩解後,其謂剛才似在夢中。

④童樣癡呆(puerilism):比較多見,繼精神創傷之後突然表現為兒童樣的幼稚語言,表情和動作;患者以幼兒自居,其表情,行為,言語等精神活動都回到童年,稚氣十足,且表現過分,看得出其做作色彩,裝出二三歲無知孩子的樣子,把周圍人稱呼為“叔叔”,“阿姨”,有人認為這一情況與Ganser綜合征一樣,同屬癔症性假性癡呆中的特殊類別。

⑤癔症性精神病(hysterical psychosis):在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之後突然起病,主要表現為明顯的行為紊亂,哭笑無常,短暫的幻覺,妄想和思維障礙,以及人格解體等,其症狀多變,多發生於表演型人格的女性,病程很少超過3周,可突然恢復常態,而無後遺症狀,但可再發。

2.轉換障礙 主要表現為隨意運動和感覺功能障礙,提示患者可能存在某種神經系統或軀體疾病,但體格檢查,神經系統檢查和實驗室檢查,都不能發現其內臟器官和神經系統有相應的器質性損害,其症狀和體征不符合神經系統解剖生理特徵,而被認為是患者不能解決的內心衝突和願望具有象徵意義的轉換(conversion),可有以下常見類型。

(1)運動障礙:可表現為動作減少,增多或異常運動。

①癱瘓:可表現單癱,截癱或偏癱,檢查不能發現神經系統損害證據,可表現為單癱,偏癱,截癱,四肢癱瘓(以下肢多見),伴有肌張力增強或弛緩,有肌張力增強者常固定於某種姿勢,被動活動時出現明顯抵抗,但不符合解剖特點,常以關節為界;要求癱瘓肢體運動時,可發現拮抗肌肉收縮,將癱瘓肢體上抬,檢查者突然放手時,癱瘓肢體徐徐落下,而不與中樞性癱瘓遠端重於近端,周圍性癱瘓近端重於遠端的特點相符,下肢癱瘓,腿被拖著走,而不是借髖部力量先將腿甩到前面,雖走路歪斜,但會支撐,很少跌倒,下肢癱瘓者臥位時下肢活動自如,但不能站立行走,如扶之行走,則比真正器質性患者還要困難,但當患者確信旁邊無人時,則行走很好,慢性病例可有肢體攣縮或呈現失用性肌萎縮,但沒有提示器質性病變的肌張力及腱反射改變或陽性病理反應。

②肢體震顫(tremor),抽動(tics)和肌陣攣(myoclonus):表現為肢體粗大顫動,或不規則抽動,肌陣攣則為一群肌肉的快速抽動,類似舞蹈樣動作。

③起立不能,步行不能(astasia-abasia):患者雙下肢可活動,但不能站立,扶起則需人支撐,否則向一側傾倒;也不能起步行走,或行走時雙足併攏,呈雀躍狀跳行。

④緘默症(mutism),失音症(aphonia):患者不用言語表達意見或回答問題,但可用書寫或手勢與人交談,稱緘默症,想說話,但發不出聲音,或只能用耳語或嘶啞的聲音交談時,則稱失音症,檢查神經系統和發音器官,無器質性病變,也無其他精神病症狀存在。

(2)痙攣障礙(convulsion):常於情緒激動或受到暗示時突然發生,緩慢倒地或臥於床上,呼之不應,全身僵直,肢體一陣陣抖動,或在床上翻滾,或呈角弓反張姿勢,呼吸時急時停,可有揪衣服,抓頭髮,捶胸,咬人等動作,有的表情痛苦,雙眼噙淚,但無咬破舌頭或大小便失禁,大多歷時數十分鐘,症狀緩解。

(3)抽搐大發作:發病前常有明顯的心理誘因,抽搐發作無規律性,沒有強直及陣攣期,常為腕關節,掌指關節屈曲,指骨間關節伸直,拇指內收,下肢伸直或全身強硬,肢體陣發性亂抖,亂動,發作可伴哭叫,呼吸呈陣發性加快,臉色略潮紅,無尿失禁,不咬舌,發作時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存在,甚至反而敏感,意識雖似不清,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暫停,發作後期肢體不是鬆弛,而大多為有力的抵抗被動運動;無病理反射,如發作後期出現陽性蹠反射者,提示器質性病變,一般發作可持續數分鐘或數小時之久,某市郊外一廠領導幹部,自廠部乘車赴市區,途遇一車迎面而來,為避開對方,不幸雙雙翻車,病者未受傷,還參與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可當他再次想起當時危險情境時,突然發生全身抽搐,神志欠清,經送醫院救治方愈,以後每當他走過出事地點就有同樣的發作,只得繞道而行。

在咽部正中或稍偏處感覺到不確定的物體或包塊,吞咽動作時或想做吞咽動作時,這種感覺尤其明顯,進食過程中症狀消失,吞咽食物並無困難,也無體重減輕,偶爾患者體驗到好像被魚骨刺傷一樣的喉部疼痛或灼痛,患者多為中年婦女,但年輕人和男性也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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