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過癲癇發作的患者都要經歷一個過程, 那就是到醫院去就診, 然後才能根據檢查及診斷結果接受正規的治療。 無論是初次就診的新發患者還是輾轉多次就診的老病號, 都要積極配合醫生的問診, 當然患者家屬也要如實地向醫生反映情況。
為了尋找癲癇的病因, 醫生往往會瞭解關於患者的很多情況, 甚至會追溯到患兒母親妊娠的情況, 如有無感染, 有無先兆流產;孩子出生時是否足月, 是不是難產, 有無產傷, 生後有無窒息, 有沒有重症黃疽;孩子小時有無高熱驚厥的情況, 有無頭部外傷史,
如果曾經做過腦電圖, 最好能將原圖或報告提供給醫生, 而不能簡單地敘述異常程度;如果CT、磁共振、腦脊液化驗、腦血管造影等檢查, 最好能在就診時攜帶原檢查報告, 以便為醫生提供參考。 臨床上常有這樣的患者或家屬, 他們故意不說結果或隱藏事實, 意在“檢驗”一下醫生的水準, 這種態度往往會延誤診斷或增加診療費用。 另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治療及用藥史, 患者應告知醫生既往接受過的相關治療及用藥情況, 應具體到藥物名稱、用量、用藥時間, 這對醫生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