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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黃疸須及時治療

如若新生兒黃疸出現下列情況時要考慮為病理性黃疸。

①生後24小時內出現黃疸。

②足月兒血清膽紅素>205umol/L, 也就是四肢及手足心發黃時。

③血清膽結合紅素>34umol/L。

④血清膽紅素每天上升≥85umol/L。

⑤黃疸持續時間較長, 足月兒超過2周, 早產兒超過4周, 或進行性加重, 或退而複現。 其原因與先天宮內感染、母子血型不合發生溶血、先天性酶缺陷、感染以及先天膽道閉鎖等因素有關。

與兒童和成人不同的是, 早期新生兒由於各種原因所致的高膽紅素血症絕大多數為未結合膽紅素增高。 未結合膽紅素有神經毒性, 可透過生物膜及血腦屏障,

當未結合膽紅素超過342umol/L;或是小早產兒有缺氧、酸中毒等合併症時, 未結合膽紅素超過171umol/L時, 如得不到及時診斷和治療, 可引起膽紅素腦病, 導致中樞神經受損, 最易侵犯基底節部位, 故又稱核黃疸。

這種病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病死率高, 存活者也多遺留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腦癱、核黃疸等後遺症, 嚴重威脅著新生兒的健康和生命, 應引起高度的重視。 也就是說, 為了孩子的生命和健康, 新生兒黃疸必須及時看醫生, 由醫生專業地判斷其為生理性或病理性, 並決定是否住院治療或觀察。

因高膽紅素腦病(核黃疸)是完全可以防治的疾病。 對早期高危新生兒如黃疸發生早、進展快、程度重, 應監測膽紅素, 密切觀察病情,

及時診斷, 給予相應的防治措施;嚴重者應按急症處理, 如RH血型不合溶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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