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是什麼?精神分裂症的診斷對患者的及時治療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所以患者瞭解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是很有必要的。 下面就請專家為我們詳細的介紹下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
精神分裂症的診斷:
1.社會、職業功能受到影響:在起病後的相當一段時間內, 一個或多個主要功能, 例如工作、人際關係、或者自理能力, 顯著低於比發病前的水準。
2.排除情感性精神分裂障礙和情感障礙:排除情感性精神分裂障礙和情感障礙, 因為在症狀活動期, 沒有同時發生的重性抑鬱、燥狂、或者混合情節;或如果有情緒情節發生在活動期,
3.排除藥物的作用、軀體原因:病情不是由於藥物的直接生理作用, 或者是軀體原因。 只有在明顯的幻覺和妄想症狀持續1個月以上的情況下, 才作出精神分裂症的診斷。
4.病程:病情持續至少6個月以上。 這6個月必須包括至少有1個月的時間符合標準A, 可以包括起病期或殘餘症狀期。 在起病期或殘餘症狀期, 病情可以只表現為陰性症狀, 或者是兩個或者多個症狀的弱形式。
以上就是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 通過專家的介紹, 相信您對精神分裂症的診斷也有了一定的瞭解。 如果您對精神分裂症的診斷還有什麼疑問的話,
詳情可登陸精神分裂症疾病專題或向專家免費進行諮詢, 屆時專家將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作出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