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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發病的兩方面原因

皮膚癌的治療一定要及時, 否則會引發很多的併發症, 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那麼導致皮膚癌的病因有哪些?下面是相關專家做出的詳細解答。

1、日常曝曬與紫外線照射:有足夠的證據支援紫外線照射、人體黑色素的防護與免疫系統功能相互作用導致了皮膚癌的發生。 這是主要的引起皮膚癌的病因之一。 在日光中測定人體皮膚, 皮膚接受紫外線量最大的部位是頭部、面部、頸後、手部, 鱗狀細胞癌幾乎全部發生於這些部位。 紫外線的致皮膚癌的機理, 也許是光化作用改變了細胞DNA的結構,

同時破壞了淋巴細胞表面的活性抗原結構, 降低了機體的免疫功能, 在其他促癌因素的共同參與下導致皮膚癌的發生。

2、電離輻射:在以往長期從放射工作者因忽視防護措施而導致輻射性皮膚乾燥症的基礎上發生的皮膚癌, 近年來由於放射儀器設備的改進和放射技術的進步, 特別是加強了各項防護措施, 職業性皮膚癌基本上已經絕跡。 但某些接受放射治療的皮膚癌患者, 經過若干年後, 在放射野內發生皮膚癌的病例仍可遇見。 這也是引起皮膚癌的病因。

以上就是對皮膚癌的病因介紹, 相信大家應該對皮膚癌有了一定的瞭解。 如果想瞭解更多皮膚癌方面的知識, 請諮詢線上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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