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有哪些, 症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2項, 並非繼發於意識障礙、智慧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 單純型精神障礙另規定。
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有哪些
一、症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2項, 並非繼發於意識障礙、智慧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 單純型精神障礙另規定。
1、反復出現的語言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鬆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 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感、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徵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 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 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二、嚴重標準
自知力障礙, 並有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三、病程標準
1、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持續1個月, 單純型(青少年期的發病)另有規定。
2、若同時符合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礙的症狀標準, 當情感症狀減輕到不能滿足心境障礙症狀標準時, 分裂症狀需繼續滿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狀標準至少2周以上, 方可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四、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及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尚未緩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若又罹患本項中前述兩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