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奧美星(注射用鹽酸洛美沙星)
【是否處方】 處方藥
【是否醫保】 是
【運動員慎用】 否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洛美沙。
【性 狀】
本品為白色粉末或疏鬆塊狀物。
【藥理作用】
1.藥理:
本品為喹諾酮類抗菌藥.對腸桿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志賀菌屬、克雷伯菌屬、變形桿菌屬、腸桿菌屬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桿菌、淋病奈瑟菌等對本品亦呈現高度敏感;對不動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葡萄球菌屬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過作用於細菌細胞DNA螺旋酶的A亞單位,
2.毒理:
本品僅在用CHO/HGPRT方法進行的體外致突變試驗中, 濃度≥226μg/ml時有微弱的陽性反應。
【藥代動力學】
本品靜脈滴注後血藥峰濃度(Cmax)為9.00±2.72mg/L.本品體內分佈廣, 組織穿透性好, 在皮膚、痰液、扁桃體、前列腺、膽囊、淚液、唾液和齒齦等組織中的藥物濃度均達到或高於血藥濃度, 血消除半衰期(t1/2)約為7~8小時。 本品主要通過腎臟排泄, 給藥後48小時約可自尿中以藥物原形排出給藥量的60%~80%, 僅少量(5%)在體內代謝, 膽汁排泄約10%。
【適 應 症】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
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統感染:
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
3.胃腸道細菌感染:
由志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桿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
5.骨和關節感染。
6.皮膚軟組織感染。
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
8.其他感染
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 一次0.2g, 一日2次尿路感染 一次0.1g, 一日2次, 療程7~14天臨用前將本品溶於5%~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250ml中緩慢滴注。
【不良反應】
1.胃腸道反應, 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噁心或嘔吐。
2.中樞神經系統反應, 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
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其中光敏反應較其他常用喹諾酮類多見。
4.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
5.偶可發生:
(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
(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
(3)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
(4)關節疼痛。
(5)靜脈炎。
【禁 忌】
1.對本品或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腎功能減退者慎用, 若使用, 需根據減退程度調整劑量。
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若使用, 應注意監測肝功能。
3、 原有中樞神經系統疾患者, 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 有指征時權衡利弊應用。
4、喹諾酮類藥物品種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
5、本品靜滴時間應不少於60分鐘。
6、只有在由多重耐藥菌引起的感染, 細菌僅對喹諾酮類呈現敏感時, 小兒可充分權衡利弊後應用本品。
7、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時易發生結晶尿, 故每日進水量必須充足, 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8、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 至少在光照後12小時才可接受治療, 治療期間及治療後數天內應避免過長時間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9、當出現光敏反應指征如皮膚灼熱、發紅、腫脹、水泡、皮疹、瘙癢及皮炎時應停止治療。
【相互作用】
1.本品對茶鹼類藥物和咖啡因的肝內代謝、體內清除過程影響小。
2.與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樞興奮、癲癇發作。
3.丙磺舒可延遲本品的排泄, 使平均曲線下面積(AUC)增大63%,
4.可加強口服抗凝藥如華法林等的作用, 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及其他專案。
5.尿鹼化劑可減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 導致結晶尿和腎毒性。
6.與環孢素合用, 可使環孢素血藥濃度升高, 必須監測環孢素血濃度, 並調整劑量。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 孕婦禁用。 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 其濃度接近血藥濃度, 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關節軟骨永久性損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幾種未成年動物中也可致關節病發生,故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老人用藥】
老年患者腎功能有所減退, 用藥量應酌減。
【貯 藏】
遮光,密閉保存。
【分 子 式】
C17H19F2N3O3·HCl
【分 子 量】
387.81
【規 格】
0.2g(以洛美沙星計)
【批准文號】
國藥准字H19990126
用藥量應酌減。【貯 藏】
遮光,密閉保存。
【分 子 式】
C17H19F2N3O3·HCl
【分 子 量】
387.81
【規 格】
0.2g(以洛美沙星計)
【批准文號】
國藥准字H1999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