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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及臨床症狀為多動症的主要診斷依據

瞭解多動症的相關診斷依據, 便於儘早發現異常以及時治療。

1.病史:於7歲之前發病, 且症狀持續時間在6個月以上。

2.症狀:本病以注意障礙、活動過度、好衝動為主要症狀, 並伴有學習困難及情緒障礙。 注意障礙以注意力易分散及集中時間短暫為主, 如易因周圍動靜而分心、上課時東張西望、難以按照指令完成某項任務(作業、背課文等)、難以靜下心來做某一件事等;活動過度是指患兒活動水準超出了與其發育相適應的水準, 而顯得異常好動。 上課期間, 患兒很難安靜坐在座位上而動來動去, 或主動與他人說話,

或玩弄鉛筆等, 而很難安靜聽講;因自我控制能力差, 患兒做事常不考慮後果且以衝動。 如不分場合打斷他人講話、未經允許回答老師提出的問題、登高爬低而不顧危險等, 並伴有情緒異常興奮。

3.相關危害:臨床症狀的存在, 已對社會功能產生不良影響。 患兒社會技能低下, 而不能很好地與同齡朋友相處;學習困難, 學習成績明顯低於其應有的智力水準, 部分患兒會出現翹課現象。

4.排除其他類似疾病:如精神發育遲滯、廣泛發育障礙、情緒障礙等, 以最後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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