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是目前眾多心理疾病的高發疾病之一,
其危害也是如此,
被稱之為危害人類健康的“第二號殺手”,
僅次與心血管疾病。
現實生活中,
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抑鬱情緒,
但並非有抑鬱情緒就是抑鬱症。
那麼抑鬱症又是怎麼回事,
人為什麼會得抑鬱症了!病理學家們,
經過多年的臨床觀察,
總結出以下幾點引起抑鬱症的原因。
一,
遺傳因素。
抑鬱症帶有遺傳的傾向,
其患者往往都有一定的抑鬱症家族史,
但這只是說明遺傳是引起抑鬱症的一個因數,
而不是所有抑鬱症的患者,
他們的後代就一定會患上抑鬱症。
二,
個人的易感體質因素。
往往哪些體質較差,
且心理負荷能力較低,
並且調節能力比較差的人,
在遭受外界不良的社會應激下,
更容易出現一系列的神經遞質的代謝紊亂,
從而誘發抑鬱症
三,
生物學的因素。
即中樞神經遞質的功能及代謝異常。
現代研究表明:人體內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這兩種遞質出現紊亂時。
往往易出現抑鬱症狀。
四,
社會應激因素。
要知道任何一類疾病的產生都有其外部誘因,
抑鬱症也不例外。
患者往往在患上抑鬱症之前,
或多或少的經歷過一些刺激較大的事件,
如身體上的創傷、親戚朋友的逝世、工作上的重大變故……這一些重大的社會應激因素都易觸發一些心理疾患。
俗話說“心病還須心藥醫”,
絕大多數的抑鬱症病人病前有一定的誘因(如挫折、遭受不幸等),
同時在出現情緒抑鬱、低落過程中產生悲觀。
失望和孤獨、無助感。
這些情況,
一般來說可以用心理治療——即所謂的“心藥”來處理。
因為根據國外近20年來的臨床研究發現,
相當一部分的抑鬱症病人經過心理治療或多種治療方法(合併藥物)的處理或幫助可以得到治癒或緩解。
如美國曾作過一項大樣本的隨訪研究,
發現人際心理治療和認知行為治療對抑鬱症門診病人的療效與三環類抗抑鬱藥(丙味酸)相似,
有效率為60%-80%。
心理治療對抑鬱症病人來說是比較合適的,
首先,
因為它不會產生像藥物治療和電休克治療所致的生理副反應,
因此對那些藥物副反應明顯或害怕微電休克治療的病人來說比較適用。
第二,
臨床上約有10%-30%的難治性病人,
即對藥物沒有療效的抑鬱症可以合併心理治療以取得效果。
第三。
藥物可以治療抑鬱症狀,
但停藥後相當一部分病人仍會復發或在今後的生活中遇到挫折又會出現抑鬱,
而心理治療可以教會病人如何去面對和適應挫折,
調節自己的心理平衡,
即所謂的“吃一塹,
長一智”,
提高病人的心理和社會適應技能。
另外,
臨市上藥物和電休克的治療效果在4~6周內便出現,
而心理治療的效果則是在6~8周後出現,
即它的療效出現時間較慢,
但療效較穩定。
不要因為2~4周未見療效而放棄心理治療。
根據不同的抑鬱表現和臨床醫生的擅長,
可以選用不同的心理治療方法。
這就像潰瘍病的治療,
可以用西藥,
也可以用中藥或外科手術治療一樣。
如果病人一直是鬱鬱寡歡、悲悲切切,
像《紅樓夢》中所述的林黛玉式的抑鬱性性格的話,
可以採用支援、安慰或心理動力學的治療,
著重消除自卑心理。
提高自信。
如果病人表現為不善交際,
與領導和同事關係相處不好,
孤僻、退縮和與社會隔離,
可以採用社交技巧訓練、人際關係指導,
幫助其學會如何與人交談和交往,
同時認識到人是社會性的,
不可能孤立於社會而生活,
每日要與人打交道,
從而提高病人的社會適應性和交往能力。
如果病人因為婚姻矛盾、家庭破裂等出現的抑鬱、悲觀和絕望,
可以考慮採取夫妻指導、家庭關係諮詢協調,
以及性心理等方面的心理治療,
解決處理婚姻和家庭問題,
從而緩解抑鬱症狀。
當然,
心理治療也不是萬能的,
對一些嚴重的抑鬱症病人來說,
登先是藥物治療或電休克治療,
然後再考慮合併使用心理治療的方法。
另外,
需要注意的是,
心理治療並不排斥其他治療方法的應用,
尤其是藥物治療,
倘若與藥物治療合用,
對抑鬱病人往往會起到事半功倍的疊加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