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意外傷害發生時, 不要驚慌失措, 要保持鎮靜, 並設法維持好現場的秩序。
2、在周圍環境不危及生命條件下, 一般不要輕易隨便搬動傷患。
3、暫不要給傷病員喝任何飲料和進食。
4、如發生意外, 而現場無人時, 應向周圍大聲呼救, 請求來人幫助或設法聯繫有關部門, 不要單獨留下傷病員無人照管。
5、遇到嚴重事故、災害或中毒時, 除急救呼叫外, 還應立即向有關政府、衛生、防疫、公安、新聞媒介等部門報告, 現場在什麼地方、病傷患有多少、傷情如何、都做過什麼處理等。
6、根據傷情對病員邊分類邊搶救, 處理的原則是先重後輕、先急後緩、先近後遠。
7、對呼吸困難、窒息和心跳停止的傷病員, 從速置頭於後仰位、托起下頜、使呼吸道暢通, 同時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復蘇操作, 原地搶救。
8、對傷情穩定, 估計轉運途中不會加重傷情的傷病員, 迅速組織人力, 利用各種交通工具分別轉運到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
9、現場搶救一切行動必須服從有關領導的統一指揮, 不可各自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