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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預防核輻射大全

核輻射防護原則--內外兼防

專家強調, 發生核事故或放射事故, 特別是有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時, 總的防護原則是“內外兼防”, 具體包括兩方面:

一、體外照射的防護原則

1.盡可能縮短被照射時間;

2.盡可能遠離放射源;

3.注意遮罩, 利用鉛板、鋼板或牆壁擋住或降低照射強度。

具體措施:當放射性物質釋放到大氣中形成煙塵通過時, 要及時進入建築物內, 關閉門窗和通風系統, 避開門窗等遮罩差的部位隱蔽。

二、體內照射的防護原則

避免食入、減少吸收、增加排泄、避免在污染地區逗留。 清除污染, 減少人員體內污染機會。

具體措施:如果核事故釋放出放射性碘, 應在醫生指導下儘早服用穩定性碘片。 服用量成年人推薦為100毫克碘, 兒童和嬰兒應酌量減少, 但碘過敏或有甲狀腺疾病史者要慎用。

遠離核輻射詳細操作指南:

1.進入空氣被放射性物質污染嚴重的地區時, 要對五官嚴防死守。 例如, 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 減少放射性物質的吸入。

2.穿戴帽子、頭巾、眼鏡、雨衣、手套和靴子等, 有助於減少體表放射性污染。

3.要特別注意, 不要食用受到污染的水、食品等。

4.如果事故嚴重, 需要居民撤離污染區, 應聽從有關部門的命令, 有組織、有秩序地撤離到安全地點。 撤離出污染區的人員, 應將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脫下存放, 進行監測和處理。

5.受到或可疑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員應清除污染, 最好的方法是洗淋浴。

核能外泄:內外照射可傷人

核能外泄又稱為核熔毀, 主要發生在核電站, 核能外泄所發出的核輻射雖遠比核子武器威力與範圍小, 但是劑量積累到一定程度, 也能造成生物傷亡。

專家指出, 核洩漏發生後, 放射性物質可通過呼吸吸入、皮膚傷口及消化道吸收進入人體內, 引起內輻射, 而γ(伽馬)輻射可穿透一定距離被機體吸收, 使人員受到外照射傷害。

福島核電站洩漏後, 周邊測得的輻射量昨天已降至100微西弗/小時以下, 不到致死或者嚴重致病的當量劑量。 專家提示, 人不可能乖乖地一直待在原地接受輻射, 由於地震發生後, 當地政府已迅速組織撤離,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損害程度。

急性初期症狀:噁心嘔吐發熱腹瀉

短時間內大劑量電離輻射引起的放射性損傷, 稱急性放射病。 較長時間超過允許劑量的輻射損傷, 稱慢性放射病。 此病常見於接受過量射線的工作人員、公眾及核武器爆炸的罹難者, 主要引發造血功能障礙、內臟出血、組織壞死、感染及惡性變等。

其中, 核輻射導致的全身外照射損傷主要出現在急性放射病典型病程的初期, 表現為噁心、嘔吐、疲勞、發熱和腹瀉。 “假愈期”患者持續時間長短不同, 症狀有所緩解。 嚴重的發展到了極期則有感染、出血和胃腸症狀。 經恰當治療後上述症狀逐漸緩解。

而局部照射損傷是隨受照劑量的不同, 在受照部位可能出現紅斑、水腫、幹性脫皮和濕性脫皮、起水泡、疼痛、壞死、壞疽或脫髮等症狀。

局部皮膚損傷通常持續幾周到幾個月, 嚴重者常規方法難以治癒。 不過, 外照射多見於核電站工作人員。

體內污染引起的內照射一般沒有明顯的早期症狀, 除非攝入量很高, 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

國外發生的核輻射致病事件中, 患者多表現為疲勞、頭昏、失眠、皮膚發紅、潰瘍、出血、脫髮、白血病、嘔吐、腹瀉等。 有時還會增加癌症、畸變、遺傳性病變發生率。 一般來講, 身體接受的輻射能量越多, 其放射病症狀越嚴重, 致癌、致畸風險也越大。

4000毫西弗/次輻射可致死

“當量劑量”是反映各種射線或粒子被吸收後引起的生物效應強弱的輻射量。 其國際標準單位是“西弗”,

定義是每千克人體組織吸收1焦耳為1西弗。 西弗是個非常大的單位, 因此通常使用毫西弗、微西弗。 1毫西弗=1000微西弗。

對日常工作中不接觸輻射性工作的人來說, 每年正常的天然輻射(主要是因為空氣中的氡輻射)為1000~2000微西弗。 一次小於100微西弗的輻射, 對人體無影響。 與放射相關的工人, 一年最高輻射量為50000微西弗。 一次性遭受4000毫西弗會致死。

核燃料中的有效成分是鈾-235, 鈾-235同樣也是原子彈中的核炸藥, 那麼核電站會不會像原子彈那樣爆炸呢?專家指出, 絕沒有這種可能性!

這是因為, 核燃料中鈾-235的含量約為3%, 而核炸藥中的鈾-235含量高達90%以上。 核燃料引不起核爆炸, 正像啤酒和白酒都含有酒精, 白酒因酒精含量高可以點燃, 而啤酒則因酒精含量低不能點燃一樣。

而啤酒則因酒精含量低不能點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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