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的早期症狀主要表現為全身症狀, 皮膚和粘膜症狀, 關節症狀, 肌肉症狀, 腎臟, 心臟及肺器官症狀, 以及神經及血液系統症狀, 其中各個部位的紅斑狼瘡症狀(紅斑狼瘡症狀介紹)表現分別為。
一、全身症狀
此類紅斑狼瘡發病有急性, 有緩性, 早期症狀主要表現為非特異的全身症狀, 如發熱, 多為低熱, 全身不適, 乏力, 體重減輕等。 病情常緩、重交替出現。 一般在受到感染、日曬、藥物、精神創傷或手術等均可誘發紅斑狼瘡病情, 或使其加重。
二、皮膚和粘膜
常見症狀為皮疹, 急性期會出現水腫, 皮膚鮮紅,
三、關節、肌肉
約有90%以上的紅斑狼瘡患者會出現關節腫痛的首發症狀, 一般易出現病症的關節主要集中在手近端指間關節、膝、足、髁及腕關節。 多數患者在晨僵現象, 而X線檢查時基本無無明顯症狀, 僅少數患者會出現關節畸形。
四、腎臟
紅斑狼瘡患者中約有50%的患者會伴有腎臟疾病, 依病理特點狼瘡腎炎可分為:局灶增殖型(輕型)(FPLN), 彌漫增殖型(嚴重型)(DPLN),
五、心臟
10-50%紅斑狼瘡患者會出現心臟病變, 包括心包炎、心肌炎、心內膜及瓣膜病變等, 依個體病變不同, 表現有胸悶、胸痛、心悸、心臟擴大、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臟雜音等, 少數患者死亡冠狀動脈梗塞。
六、肺
紅斑狼瘡累及肺和胸膜的比例約為50%, 其中患狼瘡性肺炎約占10%, 胸膜炎和胸腔積液則比較長見。 狼瘡性肺炎的特徵是肺部有斑狀浸潤, 可由一側轉到另一側, 激素治療能使影消除, 狼瘡性肺損害可繼發細菌感染。
七、神經系統
神經系統損害的機率約為20%, 如大腦可出現精神障礙, 如興奮、行為異常、抑鬱、幻覺、強迫觀念、精神錯亂等。
八、血液系統
幾乎全部紅斑狼瘡在其病程中都會階段性的發生一項或多項血液系統異常的症狀, 依次有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血中抗凝物質引起出血現象等, 其中貧血的發生率約占80%。 貧血的原因是複合性的, 包括腎臟疾病、感染、藥物、紅細胞生成減慢、骨髓鐵利用障礙、溶血等。 白細胞減少不僅常見, 而且是病情活動的證據之一。
九、其他
部分患者在病變活動時出現淋巴結、腮腺腫大等症狀, 其中眼部受累較普遍, 如結合膜炎和視網膜病變, 少數視力障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