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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的急救措施

由於坍塌事故的特點, 受傷人員不可能在事故現場就地搶救, 必須移至安全地帶實施救治, 因此, 在移動傷患時, 千萬不能猛拉硬拽, 必須小心謹慎, 以防造成二次傷害, 正確移動傷患對後續的救治工作極為關鍵。 有條件的應用專用器械固定傷患頭部及肢體後移動到安全地帶, 或用雙手托傷患頭部並拉住傷患衣服搬運, 多人合作時, 應注意動作的協調。

將傷患移至安全地帶後, 應立即對傷患進行檢查, 當傷患出現皮膚蒼白、發育、咬舌、口齒不清, 發冷、皮膚潮濕或出汗、瞳孔放大、眼睛凹陷, 噁心、顫抖、口渴,

心臟、脈搏跳動加快等休克症狀時, 可使傷患背部朝下躺著, 用合適的柔軟物體將傷患雙腿墊高0.2~0.3m(頭部、胸部、腹部或大腿處骨折者除外), 如有一條腿受傷, 可將未受傷的腿墊起;如果傷患呼吸困難, 應讓其斜躺或側臥, 使其呼吸順暢;如果傷患出現嘔吐, 應讓其側臥, 可適當給些飲料。

如傷患呼吸、心跳停止, 應對傷患採用人工呼吸法和體外按摩法對傷患進行搶救。

對出現流血的傷口, 現場可以採取一些控制措施, 如把傷口處的衣服移開, 用無菌或消過毒的紗布、清潔乾淨和吸收性能好的材料放於受傷部位系緊;如果傷患出血嚴重, 應在“擠壓”處進行直接擠壓, 阻止動脈直接向傷口處供血, 方法是:如果血是從下胳膊處的傷口流出,

可直接擠壓上胳膊處內側;如血從腿部的傷口流出, 擠壓點在大腿內側根部。

如傷患需自行送往醫院救治, 對於出現骨折的傷患, 應對傷患進行簡易包紮後再進行運輸。 有的骨折容易發現, 有的骨折因在皮膚內不易發現, 這時應通過觀察傷患肢體組織有無變形和傷患的自我感覺來判斷。 簡易包紮是指在現場用相應材料把骨折部位斷面加以固定, 並在較長時間內保持良好的固定狀態, 以利於後續治療。 骨折的簡易包紮應包括骨折處的肌肉、肌膜、血管和韌帶。 骨折簡易包紮的主要做法是:用乾淨的薄木板、直木棍等做夾板,

用於淨的布或毛巾等墊在夾板和傷口之間, 兩片夾板之間用繃帶或布條系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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