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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很多人喜歡列清單?

對35歲的設計師盧娜來說, 列清單是件絲毫不能馬虎的儀式。 每天晚上, 她都會在行事曆上寫下一條條清單, 第二天該做的事情一目了然。 “如果不把目標寫下來, 我就會覺得無所事事。 ”她還把行事曆放在隨身的包裡, 時時拿出來看看, 瞭解每件事情的進展。

40歲的建築師袁朗習慣每天離開辦公室前列出第二天要做的事。 他說:“我更相信清單, 而不是記憶力。 這是一種減輕大腦負荷、在腦海中理清秩序的方式, 目的是解放我的大腦。 ”我們將清單當作一種提醒工具, 把大量繁瑣的資訊託付給它, 以彌補我們記憶力的不足。

在哲學家貝爾納·塞福(Bernard Sève)看來, 清單的出現甚至構成了人類歷史的一個重大轉折。 “因為列清單意味著一些管理思想模式的形成, 人類社會從此進入更高的組織等級。 它最初的根源是任務分配, 現在則成了社會規範化的重要工具。 ”有些清單簡單粗糙, 有些則精細無比, 但待辦事務清單在生活中無疑佔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強迫自己完成使命

對於某些人來說, 清單被視為對秩序的提醒, 取代了扮演“內部員警”角色的超我。 26歲的麗莉承認列清單就是為了強迫自己、約束自己。 她說:“我是個極沒有條理的人, 總是丟三落四, 把生活搞得亂七八糟。 有時候事情完成的最後期限越來越近, 我的心思卻越來越遠,

只有清單才能讓我把注意力始終放在要做的事情之上。 ”通過完成清單中的任務, 可以讓我們擺脫超我導致的重負, 避免因為沒有履行與自己達成的協議而引起的內疚感。

每個人都瞭解實現計畫後的那種滿足, 嘗到過完成清單中一連串苦差後的快感。 精神分析師弗朗索瓦·勒吉爾(Franois Leguil)說:“每一項被劃去的任務, 都表明我們減輕了對超我的負債。 ”他也觀察到一種值得警惕的現象:“我們強加給自己一系列的指令, 然後不假思索地執行, 對各項任務的先後順序絲毫不作思考。 我們只是機械地服從自己記入清單的各項命令, 甚至帶有自虐的色彩。 ”

掌控生活的願望

列清單是我們有能力組織自己的生活、使其更合理化的信號。

我們希望依靠清單, 使每天的生活都遵循自己的意願, 不留下空白, 避免因遭遇偶然事件而產生焦慮。 我們企圖讓自己相信我們完全控制著生活乃至世界的進程。 精神病專家斯特法尼·阿余索(Stéphanie Hahusseau)強調:“生活中的不確定是難以忍受的。 我們生活在一個渴望控制一切的社會中, 有著各種各樣的目標需要實現。 文化上, 我們越來越不習慣隨遇而安, 無法接受沒有特別期待的生活。 ”

列清單反映了我們戰勝內心魔鬼的強烈欲望。 我們覺得只要把自己的義務寫下來, 它們就變成不得不面對的事情。 列清單被賦予了一種神奇的力量, 但是, 任何事情都永遠不會完全符合我們的預期。 只有極少數“列清單者”真正及時地實現了自己的目標。

為什麼會這樣?

勒吉爾地說:“我們天生就是易變的。 我們關注的事情總是搖擺不定, 這就是潛意識的特點。 它不斷屈服於各種矛盾的壓力, 一方面通過列清單給自己戴上緊箍咒, 一方面又在將清單揉成一團的時候獲得極大的快感。 ”退縮的快樂是很難抗拒的。

潛意識很好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 讓我們擺脫心煩意亂的事情, 並將它們從思想中抹去。 就像佛洛德說的:之所以忘記某事, 是因為我們沒有記起它的願望。

對障礙的恐懼

我們不遵守自己的清單, 還因為我們喜歡拖延。

心理治療師布魯諾·科埃茲(Bruno Koeltz)認為有3種機制可能導致拖延:“首先是無法忍受挫折:事情很重要, 但卻令人厭煩, 很容易就被開心的事情取代;其次,

我們對自己的能力心存疑慮:這其實是一種過度的完美主義, 其中混雜著保護自己形象的欲望—不做應該做的事就無須考驗自己的實際能力, 不把事情做到底就可以避免最終失敗的可能性;最後, 還有‘積極的懶惰反應’, 我們之所以想方設法地偷懶, 是因為我們不想服從他人的指令。 ”

我們的人生建立在已經實現的計畫之上, 我們應該給開始的事情畫上句號。 如果發現自己沒有完成清單中的任何一件事情, 就應該好好反思了。 但是, 面對無止境的待辦事宜清單, 我們也不應忘記審視一下:清單上的事情是否真的需要去做?如果沒有任何事情要做, 又會如何呢?

設定目標要具體、可行

“不履行清單, 有可能是因為我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過於模糊和龐大。 ”因此,精神病專家斯特法尼·阿余索建議我們把任務分成小段,“與其寫‘整理房間’,不如寫‘整理櫥櫃’等等。”

心理治療師布魯諾·科埃茲認為,在責備自己做不到之前,我們最好首先檢討自己列在清單中的目標是否能夠按時完成。他的建議是設置3種級別的清單:1.必須馬上辦的(由於無法避免,這些事情必須迅速完成);2.如果有時間就辦的;3.看情況再辦的(只要機會出現,我就抓住它)。另外,為了讓自己安心、少一些自責,我們還需要在每天晚上列出自己已經做的、但不在清單之中的事情。

”因此,精神病專家斯特法尼·阿余索建議我們把任務分成小段,“與其寫‘整理房間’,不如寫‘整理櫥櫃’等等。”

心理治療師布魯諾·科埃茲認為,在責備自己做不到之前,我們最好首先檢討自己列在清單中的目標是否能夠按時完成。他的建議是設置3種級別的清單:1.必須馬上辦的(由於無法避免,這些事情必須迅速完成);2.如果有時間就辦的;3.看情況再辦的(只要機會出現,我就抓住它)。另外,為了讓自己安心、少一些自責,我們還需要在每天晚上列出自己已經做的、但不在清單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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