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測評技術是對犯罪特定資訊反應的測定與評價, 包括測謊技術與測真技術。 在情緒理論、控制理論、認知加工理論和自我表現理論的基礎上, 傳統的心理生理技術和非言語技術逐漸發展起來。 然而, 由於傳統測評的有效性與穩定性存在較大的爭議, 司法實踐者與研究者開始探索新的測評技術, 其中的代表性技術有言語分析技術、大腦掃描技術、聲音壓力分析技術和證據呈現技術。
言語分析技術:評價陳述內容
測查謊言的一種新策略是分析言語內容, 即直接分析說謊者所說的內容,
陳述有效性評價的實質是評價陳述內容的真實性。 此技術並非來自科學研究, 而是出自德國一起性侵案件中兒童證言可信度問題的司法實踐。 其基本假設是真實體驗後的陳述不同於虛構、想像下的陳述。 首先讓被測試者在半結構化訪談中不受干擾或暗示地自由陳述, 然後以“標準內容分析”為工具對陳述內容進行可信度評價, 最後用“效度檢測清單”解釋評價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 標準內容分析工具是用來尋找真話線索而非假話線索的。
研究證實, 在19項評價標準中, 較為有效的是細節數量陳述、無結構化陳述、背景資訊嵌入和重複資訊等。
現實監控技術是言語分析技術的另一新發展。 它以人類記憶的研究成果為基礎, 檢測真實陳述與虛假陳述的言語差異。 其基本觀點是真實經歷事件之後的記憶不同於對事件進行虛構、想像後的記憶。 真實記憶通過感知而獲得, 還可以獲得知覺資訊和背景資訊;虛構的資訊來自內心認知加工, 因而更多是認知操作(思考和推理)的結果。
相應地, 真實事件反射為說真話, 虛構事件反射為說假話。 現實監控技術的真話標準表現為清晰性、知覺資訊、空間資訊、時間資訊、情感資訊、事件的重建性與現實性,
大腦掃描技術:探索說謊“腳印”
檢測人類大腦活動的常用掃描技術之一是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fMRI)。 近年來, 它已被運用于測查個體說謊時的大腦活動情況, 可以作為一種更有效、更可靠的新型測謊工具。 fMRI是通過對人撒謊時所動用的神經循環系統進行掃描和繪圖而揭示撒謊過程的。
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儀器工作時, 功能強大的磁區會跟蹤人的血液流向神經組織時的波動起伏, 從而凸現大腦的認知活動, 它就像濕地上的腳印一樣揭示了思維在大腦中留下的路徑。
這被解釋為說謊要比說真話需要更為複雜而又緊張的認知活動。 但是, 將這項技術投入司法實踐還為時尚早, 因為這一研究結論還未得到普遍證實, 而且它的測試過程需要較高水準的精密控制(類似於嚴格控制的實驗室實驗, 必須儘量減少外界刺激和主體內心活動的干擾), 這在犯罪嫌疑人力求逃避罪責的司法實踐中必然存在著諸多障礙和風險。 此外, 檢測設備費用的高昂也是影響其推廣的因素之一。
聲音壓力分析技術:分析說謊聲音
聲音壓力分析技術是心理物理學在測謊領域的應用。
其核心觀點是說謊者發聲時特定肌肉會自動產生一種有別于說真話時的微顫現象, 這種微弱的肌肉顫動可以通過精密儀器檢測出來。 對此, 有些聲學專家對這種微顫的存在表示質疑, 或者認為它只是某些特殊個體身上的特異現象, 不具有普遍性。 還有學者認為, 即使微顫存在, 仍需要證明它在多大程度上科學地探測了說謊的發生。 分層聲音壓力分析主要是運用電腦程式處理數位化的聲音資訊以分析說謊過程中所產生的錯誤, 這些隱蔽的聲音錯誤只有通過精密的專業儀器和複雜的電腦程式才可以發現。一些臨床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對此同樣持懷疑態度。
證據呈現技術:壓力揭露謊言
與以往過於注重謊言探測者的檢測活動不同,證據呈現技術從另一角度出發,試圖運用一些策略來調動說謊者的主動性,在一種無形的檢測或訊問壓力中“展現”說謊所導致的非邏輯性或者錯誤,從理性層面揭露說謊的事實。其心理學理論基礎包括工具性讀心術、自我調節心理和罪惡感心理。
具體實施中,測謊人員參與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瞭解其案件與背景資訊,然後策略性地(分步驟、分階段)向被檢測者呈現已經掌握的證據材料,通過緊迫性壓力揭露犯罪嫌疑人應答中的錯誤,直至揭露謊言,或者直接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實。它不是一種檢測者與犯罪嫌疑人正面衝突的策略,而是一種相對迂回而隱蔽的壓力技術。
這是一項具有廣泛司法實用性的檢測技術,已在西方刑事司法實務中體現出其價值。運用此項技術的前提條件是犯罪嫌疑人不確定檢測者或審訊人掌握了多少不利於自己的證據。它在不同案件中所產生的效果也會受到一系列因素的調節,如證據呈現的步驟與程度、行為人的人格因素以及犯罪嫌疑人採用對抗策略時的影響等。
這些隱蔽的聲音錯誤只有通過精密的專業儀器和複雜的電腦程式才可以發現。一些臨床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對此同樣持懷疑態度。證據呈現技術:壓力揭露謊言
與以往過於注重謊言探測者的檢測活動不同,證據呈現技術從另一角度出發,試圖運用一些策略來調動說謊者的主動性,在一種無形的檢測或訊問壓力中“展現”說謊所導致的非邏輯性或者錯誤,從理性層面揭露說謊的事實。其心理學理論基礎包括工具性讀心術、自我調節心理和罪惡感心理。
具體實施中,測謊人員參與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瞭解其案件與背景資訊,然後策略性地(分步驟、分階段)向被檢測者呈現已經掌握的證據材料,通過緊迫性壓力揭露犯罪嫌疑人應答中的錯誤,直至揭露謊言,或者直接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實。它不是一種檢測者與犯罪嫌疑人正面衝突的策略,而是一種相對迂回而隱蔽的壓力技術。
這是一項具有廣泛司法實用性的檢測技術,已在西方刑事司法實務中體現出其價值。運用此項技術的前提條件是犯罪嫌疑人不確定檢測者或審訊人掌握了多少不利於自己的證據。它在不同案件中所產生的效果也會受到一系列因素的調節,如證據呈現的步驟與程度、行為人的人格因素以及犯罪嫌疑人採用對抗策略時的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