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藥物治療,祖國醫學獨到之處是除局部處理外用。 一般是按三期分治的原則。
1.早期:以活血化瘀為主。 基本處方是在活動止痛湯的基礎上加減。 如當歸、赤芍、丹參、桃仁、紅花、地必蟲、骨碎補、落得打、川續斷、延胡索各9克、桑枝12克。 片劑可用化瘀活血片, 七星散等。
2.中期:以和血生新為主。 治療基本以片劑為主, 可用不同種類的片劑, 如接骨片、接骨紫金丹等。 湯劑可用續骨活血湯, 如當歸、白芍、主地、澤蘭葉、地必蟲、骨碎補、川續斷、落得打、延胡索各9克、陳皮、枳殼各6克、雞血藤、桑枝各12克。
3.後期:以固本培克為主, 可用健步虎潛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