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
新生兒驚厥的長期預後與病因直接有關。 蛛網膜下腔出血導致的新生兒驚厥預後較好, 而Ⅲ或Ⅳ級腦室內出血者發病率高。 約50%因缺血缺氧而導致驚厥的新生兒可發育正常, 早期驚厥往往與最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有關。 驚厥時間愈長, 新生兒愈可能有以後的神經損害(如腦癱, 腦發育遲緩)。
治療
治療首先是針對原發病變, 其次是驚厥。 除非是表現為呼吸暫停的驚厥, 通常驚厥過程中不用止痙, 因為一般它們是自限性的, 很少危及新生兒的生命功能。
如果血糖低, 應給予10%葡萄糖2ml/kg靜注;如果有低血鈣,
在確定驚厥原因檢查開始後, 應立即針對驚厥本身治療。 選用苯巴比妥, 給予負荷量20mg/kg靜注, 如果驚厥未停止, 可每15分鐘給予5mg/kg直至驚厥停止, 或最大用量40mg/kg已給予。 維持治療在12小時後開始。 劑量從3~4mg/(kg。 d)起, 根據臨床反應和血清藥物濃度, 可增加至5mg/(kg。 d)。 苯巴比妥必須靜脈給藥, 特別在驚厥反復發作或長時間發作時。 當驚厥控制後, 苯巴比妥可給予口服, 苯巴比妥的有效治療濃度為15~40μg/ml(65~170μmol/L)。
如果需要第2種藥物, 可用苯妥英, 負荷量為20mg/kg, 在新生兒唯有用靜脈注射才有效,
對使用抗驚厥藥的嬰兒應予以密切觀察, 藥物過量可導致呼吸抑制, 而呼吸驟停將比驚厥本身更危險, 抗驚厥治療必須持續至驚厥控制和以後發生驚厥的危險減少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