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穿透皮膚到達真皮層, 損傷彈性纖維, 傷害皮膚微血管到達皮膚的表皮, 短時間即造成皮膚傷害, 是曬傷的罪魁禍首。
不可忽視的紫外線
其實, 紫外線的強弱, 並不能靠陽光看起來強不強作判斷, 有可能明明是陰陰的天氣, 也不悶熱, 但卻被強度紫外線所籠罩。 而且, 當我們進行高山高地旅遊時, 高度每上升三百公尺, 紫外線強度增加百分之五, 積極防曬阻隔紫外線的問題, 我們必須認真看待。
紫外線造成的傷害
長期不自覺地暴曬, 極易形成色素沉著、皮膚發炎、老化甚至皮膚癌的產生,
最可能受到紫外線傷害的五種人
2. 有皮膚癌家族病史者;
3. 居住高海拔地區者;
4. 長期戶外活動或工作者, 或是長期室內工作者, 但刻意在假期中暴曬;
5. 屬於白皙的皮膚, 或是不易曬成棕褐色卻容易曬傷者(易產生曬斑的皮膚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