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用藥更加值得注意, 很多時候一旦用錯了藥, 對患者的傷害是特別大的, 所以, 患者在進行藥物治療的時候, 一定要清楚癲癇的藥物治療原則有哪些。 那麼, 女性癲癇病藥物治療有哪些原則?
1、早期治療一旦診斷, 儘早治療。
兩種情況暫緩:
1)首次發作, 有明顯環境因素, EEG正常;2)每次發作間隔大於12個月以上者。
2、藥物的選擇
1)單藥治療為主, 單藥療效不佳或為難治性癲癇時可聯合用藥。 合併用藥一般限於兩種, 最好不超過3種藥物
2)避免合用化學結構類似、作用機制類似藥物、翳學育網整理毒副反應相似的藥物
3、藥物劑量的調整及使用方法
宜從小劑量開始, 逐漸調整到既能控制發作, 又不產生中毒反應的劑量--血藥濃度監測取得藥物療效與耐受、安全性的最佳平衡
4、藥物更換原則
換藥應該在1種藥物逐漸減藥時另一種藥逐漸加大, 至控制發作。 忌突然停藥或更換藥物。
5、減量或停藥原則
增加藥物可以適當的快, 減藥適當慢。 停藥應該逐漸減藥, 完全控制發作4-5年後根據病情逐漸減藥。 時間至少半-1年。
6、長期堅持, 定期複查:定時定量, 定期查血尿常規、肝腎功能等
7、治療終止原則
1)失神發作完全控制2年後, 腦電圖監測好轉
2)全面發作的需要完全控制發作2-5年後, 在系統的腦電圖監測好轉
3)複雜部分性發作需要終生服藥。
患者需要堅持治療這是患者必須要做到的, 在治療的後期, 當治療達到一定效果後, 可以在醫生的建議下儘量減少藥物服用量, 最後再慢慢停藥, 患者在進行藥物治療的時候不要經常更換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