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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皮膚外用藥

隨著醫藥技術的不斷發展, 藥物品種不斷增加, 合理而正確地使用藥物更顯重要, 對解除病人疾苦, 減少毒副反應, 使藥物能充分發揮療效都是至關重要的。

治療皮膚病外用藥物很多, 從劑型上分類大致有:溶液劑、軟膏劑、油劑、霜劑、洗劑、糊劑、酊劑和外用散劑等。 從藥物作用分類有:清潔藥、保護藥、止癢藥、收斂藥、角質溶解藥、角質增生藥、消毒抗菌藥等。 成人的皮膚總面積約1.5-2平方米, 可發生多種皮膚病。 選用皮膚病外用藥時, 應根據病因和病損的不同階段和不同情況加以選擇。 用藥適當, 能使症狀減輕,

促其痊癒, 否則應用不當, 反使病理過程加劇, 增加病人痛苦, 因此應用皮膚外用藥時, 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根據皮膚病發病的原因及病理改變的程度, 正確選擇藥物及劑型

1、慢性期皮膚病:表現為乾燥、增厚、粗糙、苔蘚樣變或角化過度, 此期應選用軟膏或霜劑、硬膏等。 苔蘚樣變也可用酊劑, 能保護滋潤皮膚, 軟化附著物, 使其滲透到病損深部而起作用。

2、亞急性期皮膚病:炎症表現為小片的糜爛, 伴有少量滲出, 也有為分散的丘疹或出現鱗片和痂皮, 一般用糊劑, 如無糜爛滲液, 可用洗劑、霜劑等, 有痂皮時先塗以軟膏, 軟化後拭去, 再用外用藥物, 使藥物易吸收。

3、急性期皮膚病:炎症表現有紅、腫、丘疹、皮疹、水泡而無外溢者,

用粉劑或洗劑為宜, 因這類劑型有安撫、冷卻、止癢及蒸發作用, 可改善皮膚的血液迴圈, 消除患處的腫脹與炎症, 使患者感覺較舒適。

急性皮膚病時不能用糊劑及軟膏劑, 因能阻滯水分蒸發, 增加局部的溫度, 可使皮疹加劇。

急性開放性皮炎, 則宜用濕敷, 如大片糜爛滲液則選用適當的水溶液濕敷, 促其炎症消退, 如3%硼酸溶液具有散熱、消炎、清潔作用, 可用於急性皮炎, 但配成軟膏只能用於治療慢性皮炎, 否則阻礙局部散熱, 使滲出液更多, 炎症更重。

總之, 隨著醫藥技術的不斷發展, 藥物品種不斷增加, 合理而正確地使用皮膚病藥物更顯重要, 對解除病人疾苦, 減少毒副反應, 使藥物能充分發揮療效都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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