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說, 只有盲目地在太陽光下暴曬的才算是男人?或者說, 男人就應該在太陽光下曬到大汗淋漓?
出門帶遮陽傘是為了防止紫外線等傷害皮膚(當然, 可能還有其他作用,在此不作研究!)皮膚組織是不分性別的,男性的皮膚組結構難道與女性的不什麼區別.(當然,或許也有這個可能性,但不代表,男人的皮膚不會受到紫外線的傷害。 )
可能在大多人眼中,出門帶傘已然成為了某種姿態.女人出門帶傘是符合常理的,而且這似乎也成為了某種時尚.所以,
出門帶傘不是女人的專利, 男人出門帶傘一樣可以成為一種時尚。
我想說的是, 長期的曝曬易患皮炎, 甚至是皮膚癌。 這不是一個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