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contact dermatitis)是指人體接觸某種物質後在皮膚或粘膜上因過敏或強烈刺激而發生的一種炎症。 多數急性發作, 如反復接觸可演變成慢性。 接觸性皮炎的臨床特點為在接觸部位發生邊緣鮮明的損害, 輕者為水腫性紅斑, 較重者有丘疹、水疙甚至大疤, 更嚴重者則可有表皮松解, 甚至壞死。 如能及早去除病因和作適當處理, 可以速愈, 否則接觸性皮炎可能轉化為濕疹樣皮炎。
可引起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很多。 有些物質在低濃度時有致敏性, 在高濃度時有刺激性和毒性。 按這些物質的性質可分為3類,
接觸性皮炎發病急, 在接觸部位發生境界清楚的水腫性紅斑、丘疹、大小不等的水皰;皰壁緊張、初起皰內液體澄清, 感染後形成膿皰;水皰破裂形成糜爛面, 甚至組織壞死。 接觸物若是氣體、粉塵、病變多發生在身體暴露部位, 如手背、面部、頸部等, 皮炎境界不清。 有時由於搔抓將接觸物帶至全身其他部位, 如外☆禁☆陰、腰部等, 也可發生類似的皮炎。 機體若處於高度敏感狀態, 皮損不僅限於接觸部位, 範圍可很廣, 甚至泛發全身。 自覺症狀輕者瘙癢, 重者灼痛或脹痛。 全身反應有發熱、畏寒、頭痛噁心及嘔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