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後, 如果新生兒沒有立即出現自主呼吸, 或呼吸出現後又停下來, 生命便處於垂危狀態。 呼吸系統的障礙導致缺氧和血液及機體中的二氧化碳瀦留, 從而影響心臟和迴圈功能及中樞神經系統的活動。
新生兒出現的這種呼吸、心臟和循環系統的障礙的主要原因是:
1、母親的疾病, 如心臟病、肺病和嚴重貧血;
2、母親應用過多的宮縮藥物, 導致子宮劇烈的、持續性的收縮;
3、對母親使用過多的麻醉藥或含嗎啡的藥物, 致使嬰兒的呼吸中樞受到抑制;
4、臍帶脫垂或臍帶繞頸, 或胎盤過早脫落, 導致胎兒圍產期缺氧;
5、分娩時腦出血或早產兒的呼吸中樞機能不全, 使呼吸功能減弱或障礙;
6、早產兒和剖宮產兒的肺擴張不全(肺不張);
7、透明膜的形成使氧氣交換受阻;
8、分娩前或在分娩過程中, 胎兒吸入了羊水或胎糞;
9、胎兒心臟有嚴重先天性畸形, 靜脈血液進入動脈系統;
10、新生兒急性失血。 有呼吸障礙的新生兒面色發青或蒼白、急性缺氧的症狀還表現為皮膚青紫(發紺)。
患兒呼吸呈抽泣樣, 且無規律, 心動變緩, 但尚有力;防禦性反射儘管很弱, 但仍存在, 肌張力也未消失。 對呼吸抑制症的治療, 其目的是要激發並保持呼吸活動, 消除缺氧, 並盡可能地使血液的過度酸化得到糾正和平衡。
有時只要吸淨上呼吸道分泌物, 就可恢復其自然呼吸,
如果新生兒處於呼吸抑制狀態(皮膚蒼白, 呼吸停頓或抽泣樣呼吸, 幾乎聽不到心臟的跳動, 嬰兒軟弱無力, 失去反射能力), 除進行人工呼吸外, 還須採取其他治療措施。
出現嚴重的呼吸障礙和較長時間的抑制狀態後, 常會發生腦損傷後遺症。 孩子的身體和智力是否發育正常, 需待半年至一年後才能斷定。 未成熟早產兒的腦部損傷,
所有危險嬰兒, 從出生之日起就應由專科醫生進行定期監護, 每隔4周左右就應進行一次身體和精神發育情況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