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愛是霸道的,
她們希望男人只愛自己,
如果不能做到,
至少自己要永遠排在第一位,
不能有任何人與她們並行,
就更不要提被超越了。
但是,
我想奉勸姑娘們一句,
男人身邊的這三個女人,
你最好還是不要和她們爭寵。
第一個女人,
當然是你的婆婆。
不知道如今還有多少腦殘的女人在追著男人問“我跟你媽同時掉河裡你先救誰”。
不救自己年事已高、養育自己成人的母親,
反而先救你的男人,
你敢要嗎?這個女人,
從你所愛的那個男人生下來的第一刻起,
不對,
是從還沒生下來的那一刻起就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你跟她過不去、跟她爭寵不是自討沒趣嗎?更何況,
百行孝為先,
男人一定會孝順他的母親,
退一萬步講,
即使不是出於愛,
就是出於責任和道德,
他們也不會希望做出任何不孝順的行為,
令自己感到內疚和悔恨。
你一天到晚嘰嘰喳喳地跟自己的婆婆爭寵,
說三道四,
理論為什麼你對她比對我好,
為什麼這事你讓著她不讓著我,
會讓男人覺得不僅你不孝順,
還反過來阻止他孝順。
第二個便是他的妹妹。
因為男人對自己的妹妹總有一種情結。
就像所有的女人都希望有一個既疼愛又能保護自己的哥哥一樣,
所有的男人也都希望會有一個既聽話又漂亮的妹妹。
哥哥這個稱號,
對於男人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
他們必須不遺餘力地保護這個身份。
哥哥,
應該是個英雄,
是個能夠解決所有問題的超人,
是個妹妹無論說什麼都回答沒問題的家人。
哥哥,
還應該經常胡嚕妹妹的頭髮,
給她帶回可愛的玩具,
幫她寫作業或充當她的家長去參加家長會。
所以,
哥哥這個榮譽稱號是需要男人去捍衛的。
你跟男人的妹妹爭寵,
就等於跟這個稱謂爭寵,
就等於跟男人對自己勾勒的形象過不去。
這是絕對的自討沒趣。
最後一個需要你避讓的女人,
就是他的偶像。
很多男人都有自己的偶像,
或是青春玉女型的周慧敏,
或是百媚眾生型的範冰冰,
或是嬌柔嗲羞型的林志玲,
或是儀態萬千型的張曼玉。
有些男人可能會有點瘋狂,
電腦裡裝滿了自己偶像的照片,
動不動就會提到偶像的名字,
閒暇時間經常看有關於她的電影或者聽她的歌曲,
甚至還會想方設法與偶像見面。
但你不用擔心,
男人不像女人,
他們通常會把現實和非現實分得很清,
偶像,
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偶像,
他們頂多會意淫或者性幻想一下,
但絕不會想著真和自己的偶像如何如何。
反過來,
如果你沒完沒了吃某個女明星的醋,
阻止他的追星行為,
他反而會舉得你不可理喻,
分不清現實和非現實,
連他的愛好都要干涉。
爭寵也要分清物件,
有些人你爭不過,
因為你根本沒和她們在一個等量級上;有些人你沒必要去爭,
因為根本對你造不成任何威脅。
笨女人才會草木皆兵,
而聰明的女人則知道有些時候必須要爭,
而有些時候就應該開明和寬容,
這樣會提高你在男人心目中的形象,
也會為你該出手去爭的時候贏得一些必要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