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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數口腔潰瘍忌吃的東西

1.狗肉:性溫, 味甘, 是為溫補食品, 多食則易“發熱動火”。 平日氣壯多火之人, 切勿多食。 口瘡患者, 切忌食之, 否則助長內火, 口瘡益甚。

2.羊肉:為溫熱性補益食物, 易助熱上火。 《金匱要略》中說:“有宿熱者不可食之。 ”《醫學入門》還說:“素有痰火者, 食之骨蒸。 ”口瘡反復發作之人, 多為脾胃伏火, 宿熱內熾, 故當忌食羊肉。

3雞肉:性溫, 味甘, 肥膩壅滯。 《隨息居飲食譜》認為“多食生熱動風”。 口瘡之人多屬心胃有火, 飲食宜清淡忌溫補, 故不宜吃溫補性雞肉類食物。

4.橘子:雖說橘子性涼, 但它同時又是高熱量水果。 民間也多有這種經驗,

即一次服食過多的橘子, 會引起“上火”表現, 會出現口角生瘡, 或口腔黏膜潰爛, 或舌尖起泡, 咽幹喉痛等。 因此, 有口瘡患者, 暫不宜食。

5.荔枝:性質溫熱, 多吃極易助熱上火。 如清•王孟英指出:“多食助熱, 動血, 凡上焦有火者忌之。 ”《本草綱目》亦載:“鮮者食多, 即齦腫口痛。 ”因此, 有口瘡之人, 包括口舌潰瘍、口糜、齒齦腫痛等, 切忌多食。

6.龍眼肉:俗稱桂圓肉。 性質溫熱, 甘甜滋膩, 最易助痰助熱。 如《藥品化義》中說:龍眼肉“甘甜助火, 若心肺火盛, 皆宜忌用”。 《本草匯言》也指出:“如胃熱有痰有火者, 又非所宜。 ”口瘡乃心胃火熾所致, 所以應當忌食為妥。

7.胡椒:性大熱, 味大辛, 性味俱烈, 為純陽之物, 極易助熱上火。 清•王孟英認為“多食動火燥液, 耗氣傷陰”, 所以, 他主張凡咽喉口齒疾病皆當忌食。

口瘡乃內熱熾盛, 心胃有火, 法宜清涼之物, 胡椒味大辛, 氣大溫, 切勿食之。 誤食之, 必將加重病情, 慎之慎之。

8.花椒:為常用的芳香調味品。 性溫熱, 味辛辣, 有小毒, 易燥熱上火。 凡火熱之證或陰虛火旺之病, 皆不宜食。 正如《本草經疏》中所告誡:“一切陰虛陽盛, 火熱上沖, ……口瘡等證, 法所鹹忌。 ”

9.桂皮:又稱肉桂, 為常用的芳香調料。 性大熱, 味辛甘, 多食久食有助熱上火之弊。 因此, 患有口瘡之人, 切勿服食。

此外, 口瘡患者還應當忌吃辣椒、生薑、砂仁、茴香、丁香、大蒜、韭菜、金橘、桃子、炒花生米、櫻桃、洋蔥、芥菜、香椿頭、胡荽、鵝肉、鹿肉、雀肉、蝦子、人參、胎盤、白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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