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哪種疾病, 治療時最忌濫用藥物, 因為這樣不僅不能治療疾病, 還可能會引發一些其它的病症, 對身體產生嚴重的危害。 特別是牛皮癬這種疾病, 本身治療時間長, 治癒率底, 如果再濫用藥物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切勿隨意濫用藥物, 特別是不能濫用激素抗腫瘤藥物或免疫抑制劑:牛皮癬的發病是由先天易感基因, 在機體氣血平衡失調, 外界環境氣候, 風濕寒熱, 精神刺激, 外傷感染等因素的綜合作用下, 引起的血熱、血燥與表皮細胞過度增生性病變。 久病傷腎熱, 久病多瘀, 加之治療過程中反復不當的應用白血寧、乙亞胺、乙雙嗎啉等細胞毒類抗癌藥與激素類藥物;又致病情趨向頑固惡化難治癒。
近年來國內外大量的臨床研究資料也表明, 地塞米松, 強的松、倍他米松和進口針劑康寧克通等激素類藥物及其配製的各種製劑, 對部分患者雖有一定的短期效果, 但易誘發糖尿病, 骨質疏鬆, 胃潰瘍, 高血壓, 白內障, 有易於感染, 浮腫, 精神欣快等副作用。 一旦停藥, 還會出現反跳, 使病情惡化加重, 給以後的治療帶來困難。 有的甚至轉變成難愈的膿皰型, 關節型牛皮癬。 而甲氨蝶呤、乙雙嗎啉、白血寧、乙亞胺、丙亞胺等抗腫瘤藥物或免疫抑制劑, 不僅有使機體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口腔粘膜和胃腸道發生潰瘍, 腹痛惡心嘔吐,
近些年來國內外都有乙雙嗎啉, 乙亞胺, 丙亞胺等應用後發生白血病, 鱗癌, 肝癌等報導。 據統計, 國內70年代至今因治療牛皮癬用抗腫瘤藥物而引起白血病或惡性腫瘤的已有數千例。 牛皮癬的遠期隨訪發現, 用過抗腫瘤藥物的病情發展比未用過抗腫瘤藥物的要嚴重的多。 經有關研究證明, 抗腫瘤藥治療牛皮癬, 使後期病情加重的危險性增加了3.57倍。 並且還會使機體肝、腎和免疫功能受到較嚴重的抑制和損傷 , 以及發生脫髮、口腔糜爛。 因此, 患了牛皮癬不能濫用激素、抗腫瘤藥物或免疫抑制劑, 可選擇中醫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