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
1.規則散光:可按散光類型及散光度數以不同圓柱鏡矯正;
2.不規則散光:可配用角膜接觸鏡矯正;
3.18歲以上成人的高度散光可考慮行角膜屈光手術治療。
用藥原則:
1.凡是散光眼一定要散瞳驗光, 特別對混合性散光更為重要;
2.學齡前兒童用1%阿托品滴眼液或眼膏散瞳驗光, 每日兩次, 連續三天後方可檢影驗光;
3.一般青少年用托比卡胺滴眼液散瞳驗光;
4.少數病者滴用阿托品後, 面色潮紅甚至頸部、全身發紅、口幹, 這是對阿托品藥有輕度反應, 只要多飲溫開水, 過1—2小時後症狀消除, 一般滴阿托品滴眼液後都用手指壓迫鼻根旁淚小管處約10—15分種,
療效評價:
1.治癒:矯正後視力正常, 症狀消失或減輕。
2.好轉:矯正後視力有增進, 未達正常, 症狀減輕。
3.未愈:未能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