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 對於合作性患者可從其外表、面容表情、行為意志和生活情況等方面綜合分析, 瞭解其病情。
外表現象:從外表出發可看出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狀態, 如果衣衫不整或考慮癡呆或者精神分裂症, 也可能是因為抑鬱不顧修飾, 躁狂症則打扮的不合適宜, 衣著鮮豔或十分時髦, 妄想患者則可出現奇怪裝飾。
在面部表情:面部表情可體現出患者的心境, 愁眉苦臉的表情則可體現出患者抑鬱, 自得其樂的表情則可表現為癡呆, 神采飛揚的表情則可能是躁狂症的體現;表情平淡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體現,
行為意志:不同病症會表現出不同的行為。 比如, 抑鬱患者常常低著頭, 眼睛看著地板, 焦慮症患者常常做在椅子的邊緣, 挺胸抬頭。 激越性焦慮症患者則可變現為坐立不安, 東張西望。 躁狂症患者表現為活躍多動或者多管閒事。 有的患者還會表現出不由自主的行為, 活動意志減退病理意識增強。 要注意意志活動的指向性、自覺性、堅定性等行為。
生活情況方面:包括儀錶、飲食、大小便、睡眠等方面的情況, 患者是否能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