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治療以外科手術為主。 切除範圍根據腫瘤發生的位置、大小、肉眼觀形態及為達到切斷端無殘留癌細胞的目的而定, 外科醫師可實行全胃切除配合食道一空腸吻合或部分胃切除(切除75%-80%的胃部), 配合殘胃十二指腸或空腸吻合的重建手術, 以維持腸道暢通和患者術後進食能力。
但有關根治的手術方法, 數十年來一直存在爭議, 主要在於手術範圍的大小。 日本學者主張淋巴結廣泛廓清手術, 認為其效果良好。 然而此項手術所引發的爭論不少, 仍有待前瞻性隨機臨床試驗評估其價值, 並且此項手術費時、併發症多、住院天數長。
對於不能做根治性切除的病例, 應儘量爭取姑息性切除, 對緩解症狀、減少併發症、延長生命均有好處。 此外, 胃癌病灶若出現大量出血, 做姑息性切除亦可免除患者因出血性休克致死。
不考慮做胃切除姑息性手術的情況包括:①腹腔多處轉移;②肝臟兩葉多處轉移;②肝臟兩葉及腹腔皆有轉移。 此類病例的治療選擇, 主要考慮提高生存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