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是現在比較常見的腫瘤, 有良性、惡性之分, 良性的淋巴瘤對人體倒是沒有太大的傷害, 惡性淋巴瘤剛好相反, 能給人體帶來很大的傷害, 甚至會讓患者失去生命。 那麼淋巴瘤對妊娠和生育有影響嗎?
淋巴瘤對妊娠和生育有何影響?
妊娠對淋巴瘤的自然過程無影響, 但是對患淋巴瘤病情不穩定或正在治療的女性病人, 妊娠會帶來極大的不利。 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妊娠可對已患淋巴瘤的母 體帶來過重的負擔, 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惡化。
2、可增加母體感染和產後出血的機會, 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
3、誘導治療及緩解後維持治療, 長期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有誘發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雖然胎盤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 能阻止母子交叉傳遞疾病, 嬰兒並不因母親患 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 但是妊娠早期給予強烈的化療可能引起胎兒發育延緩、畸胎、死胎、早產或流產。
5、胎兒出生後 發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療上, 因為要考慮母嬰雙方的安全, 常須減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腫瘤治療藥物,
對於男性病人, 經放射治療及大量化療後可有精子缺少或畸形, 故可直接影響生育品質。
近年來有統計資料表明, 治療後處於長期緩解、一般情況良好的淋巴瘤病人, 妊娠和生育可基本正常, 而且對治療及病情無不良影響。 因此, 淋巴瘤病人一般應在經治療獲得完全緩解兩年後再考慮生育問題。
婦女得了淋巴瘤還可以生育嗎?
前面向大家介紹過, 淋巴瘤的主要病變之一是淋巴瘤細胞的廣泛侵潤而造成的損害, 這在生殖系統也不例外, 再加上接受放療、化療時射線及藥物的進一步損害, 均 可能使卵巢及子宮內膜等組織受到破壞, 故女性病人生殖能力減低而不易受孕。
因此, 當婦女患上淋巴瘤時, 是不適合生育的, 並不是不能生育, 可以在淋巴瘤治癒兩年後再考率生育。 孕婦若是患上淋巴瘤則要適當的用藥, 以免對胎兒造成傷害, 或者可以考慮先結束妊娠治療淋巴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