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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都有不良反應嗎?

“克林黴素注射劑還能用嗎?”“吃了感冒藥需要檢查腎臟嗎?”“為什麼現在這麼多藥品對人體都有害呢?”……最近, 一些人對藥品不良反應開始表現出擔憂、不解和害怕。 其實這是對藥品不良反應的誤讀。 不良反應是藥品的固有屬性, 古話就有“是藥三分毒”的說法, 也就是說藥品出現不良反應是正常現象。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出現的對人體有害的或意外的反應, 並不包括用藥不當所引起的反應, 如錯誤的用藥方法、劑量以及濫用藥物、自殺性用藥等。 正因為藥品不良反應是藥物治療時不可回避的事實,

國家才建立了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收集、監測、研究和評價來自醫療保健機構、個人和患者關於藥品的不良反應資訊, 並及時予以通報。

為什麼說藥品不良反應是藥品的固有屬性呢?

一是藥物具有兩重性。 譬如抗癌藥, 一方面可以殺死癌細胞, 發揮治療作用;另一方面, 由於不能識別癌細胞與正常體細胞, 所以也會導致細胞毒性等副作用。

二是藥品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 譬如臨床試驗的病例少、研究時間短、試驗物件年齡範圍窄、用藥條件控制較嚴以及試驗設計目的單純等, 而且一些需要較長時間應用才能發現的遲發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並不能在上市前被發現。 研究技術的局限也會影響一些不良反應的發現時間。

例如發現四環素影響骨髓生長用了10年, 認識四咪唑引發遲發性腦炎用了20年, 非那西丁造成腎損害長達75年後才得以確認。

其實, 對藥品不良反應無需懼怕。 首先, 從藥品不良反應與其治療作用的風險效益比來說, 效益大於風險。 比如抗癌藥物儘管有脫髮、血液學變化、免疫力降低等諸多不良反應, 但它可以有效殺死癌細胞, 提高癌症患者的生存品質和延長其生命。

其次, 藥品不良反應因人而異, 儘管一些藥品說明書或不良反應資訊通報中羅列了許多不良反應, 但是這些不良反應的發生率都會小於1%——這是新藥上市的門檻。 再次, 大多數藥品不良反應都是一過性的、可逆的。

藥物進入體內的主要代謝途徑為肝和腎, 故肝腎受到藥物威脅的可能性最大, 但人體的肝腎具有自我調節能力, 特別是肝細胞的再生能力很強, 受損的肝細胞可以在短期內得到替換, 因此短期內使用對肝腎有一定影響的藥品, 造成的損害一般都是可逆的, 在停藥後即可恢復。

第四, 合理配伍用藥能減輕藥品不良反應。 某些藥物單獨使用不良反應大, 可以用另外一種藥來消除其不良反應。 如抗結核藥異煙肼長期大量服用可引起末梢神經炎, 同時服用維生素B6則可以防止發生這種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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