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踝的處理
踝關節的外側結構是維持踝關節穩定性的關鍵。 如果外踝骨折移位伴下脛腓關節分離, 踝關節明顯不穩定。 此時外踝的解剖復位和可靠固定非常重要。 外踝與腓骨幹縱軸有10°~15° 外展的生理弧度, 行骨折固定時需預彎鋼板, 否則正常的外踝外翻消失, 可導致下脛腓關節間隙變窄, 久之可引起創傷性關節炎。 對於距骨外移的病例, 於脛距關節面以近2 cm, 由外向內用長螺釘固定下脛腓關節。 固定下脛腓關節時以踝關節背屈 5° 為宜, 否則易使踝穴變寬或變窄而影響踝關節背屈和蹠屈功能。
內踝的處理
內踝骨折一般盡可能採用螺釘固定, 螺釘與脛骨縱軸呈45° 擰入, 若骨折塊較小可以用張力帶鋼絲或克氏針固定。 以往對三角韌帶斷裂多主張修復, 因為三角韌帶淺層主要控制距骨的外翻外旋, 深層三角韌帶則延續了內踝的功能, 防止距骨的外移, 但由於三角韌帶解剖位置和結構的特殊性,
後踝的處理
踝關節骨折治療中較困難的是後踝骨折的處理, 對於後踝骨折小於25%的脛骨遠端關節面後緣骨折行切開復位與保守治療臨床效果無明顯差異。 對於未累及關節負重面, 不影響關節穩定者可以不處理, 但對於累及關節面15%~25%的後踝骨折應據術中X線檢查情況決定是否行內固定。 對於後踝骨折累及關節面25%以上時, 必須行內固定, 後踝骨折塊的解剖復位可以極大地改善治療效果並有效地降低創傷性關節炎的發生率。
陳舊性骨折的處理
4周以上為陳舊性骨折。 若術前X線片及病人體征無創傷性關節炎及骨質疏鬆的表現, 術中也無軟骨面的剝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