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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類藥 傷肝沒商量

肝臟是人體具有極其重要生理功能的器官, 絕大多數的體內代謝產物及外來毒物, 包括藥物都要經過肝臟進行解毒, 它一方面將有毒的物質變為無毒的物質排除體外, 另一方面將某些物質變化為機體所需物質而被機體吸收利用。

但是, 當肝臟發生病變, 如各型肝炎、肝硬化或肝癌時, 其解毒功能將因減退而影響對某些藥物毒性的解除, 從而使肝臟的正常結構受到破壞或損害, 繼發中毒性肝病或加重肝硬化發展的進程, 使肝病經久不愈。

藥物對肝臟的損害方式不同, 有的藥物對肝細胞有直接毒性作用,

破壞肝細胞的整個結構;有的藥物最初只干擾肝細胞的某一代謝過程而後才間接的促進肝細胞的脂肪變或細胞壞死;有的藥物作為抗原, 在體內和肝臟內通過抗原、抗體反應而破壞肝細胞。 所以, 肝病患者應慎用下列對肝臟有毒性的藥物:

1.中樞抑制藥及抗痛風藥:氯仿、三氯乙烯、氟烷、苯巴比妥、水合氯醛、氯丙嗪、苯妥英鈉、撲熱息痛、保泰松、消炎痛、辛可芬、秋水仙堿。

2.抗腫瘤藥:絲力黴素、更生黴素、光輝黴素、氮芥類、氨甲蝶呤、巰嘌呤(6-MP)、門冬醯胺酶、農吉利堿等。

3.抗寄生蟲藥:氯喹、硝硫氰胺等。

4.抗生素類及磺胺:氯黴素、四環素、土黴素、紅黴素、潔黴素、麥迪黴素、對氨基水楊酸、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及磺胺類藥物。

5.抗抑鬱藥:異丙肼、丙咪嗪、阿米替林、苯乙肼、悶可樂。

6.激素類及其有關藥物:甲基睾丸酮、苯丙酸諾龍、己烯雌酚、硫氧嘧啶、他巴唑、氨苯磺丁脲、氯磺丙脲。

7.其他:甲基多巴、安妥明、雙氫克尿塞、利尿酸、硫唑嘌呤、大劑量煙酸、金屬類藥物(如砷劑、鉍劑、銻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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